“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绿荫”
为守护辖区“高颜值”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福建省永泰县人民法院不断创新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形成审判加码、保险买单、行政助力、巡护补丁、智慧添翼“五位一体”的古树名木司法保护“永泰样板”。
“古树名木是生态文明的‘眼睛’,见证了生态文明的发展历程。”永泰法院院长陈学凯表示,该院牢牢抓住生态优势,以“司法+”的方式,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绿荫,助力打造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空气更清新的优质生态环境。
“审判+”为打击犯罪加码
“鄢法官,我知道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破坏了森林资源,我承认错误。”近日,永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案件,庭审过程中,谢某羞愧地低下了头。
谢某因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闽楠原木段33段,原木材积1.8850立方米,被永泰法院依法惩处。近年来,永泰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以“零容忍”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2016年以来,该院审结涉林犯罪37件,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4件。
为了恢复生态环境功能,早在2012年,永泰法院就在全县推广补种复绿、转移修复等恢复性司法机制。迄今共向被告人发出补植令和保护令11份,修复林木2557亩。
“保险+”为受损修复买单
永泰森林覆盖率高达75.88%,古树名木资源丰富,共有古树名木3095株,其中树龄最长的达805年。为使这些古树名木“老有所依”,永泰法院创新推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保险+”工作机制,先后联合林业部门给1423棵古树名木投保了“财产损失险”“公众责任险”,保险金额达440.2万元。
2020年3月27日,永泰县境内受强对流天气影响,突降暴雨,洑口乡政府门前一株500多年树龄的香樟古树主干主梢发生折断。所幸,该树属于永泰法院首批投保的古树名木之一。
接到古树受损信息后,永泰法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启动古树名木“财产损失险”理赔程序,积极与林业局、保险公司协调,就受损古树的赔偿责任及数额提供法律意见。最终,保险公司就该樟树向县林业局理赔6244元,用于受损后的修复。该案例是福建省首例古树名木“财产损失险”理赔成功案例。此后,永泰法院又迅速协调理赔两起古树名木受损事件。
“法院牵头给古树名木上保险,损失由保险公司理赔。程序简单、快捷、有保障!”谈及“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保险+”机制,林木管护人张永玉竖起大拇指。
“行政+”为联合保护助力
2019年5月,福州市首个“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工作点”在永泰县梧桐镇坵演村成立。这意味着,永泰县古树名木行政与司法联合保护有了升级版。
此前,永泰法院联合林业部门出台《古树名木保护实施方案》,在县林业局设立全省首个古树名木司法保护联络室,协调落实26个古树群903棵古树名木的监管单位、管护人及联系方式,落实管护责任,并联动做好生态林苗木培植。
“以前,我们的古树保护是各家自扫门前雪,发生纠纷,不是无从下手,就是拖着不办。现在不同了,有事就找责任法官,省了很多麻烦。”永泰县梧桐镇坂埕村村主任叶龙说道。
为提高公众古树名木保护意识,永泰法院与林业部门联合建立永泰县古树名木网络平台,为古树名木建档立卡、量身定制二维码,录入树种、树龄等基本知识、详细资料及认养、保险等信息,逐一“落户口”、配发“身份证”。游客只需通过扫描每棵古树上的宣传牌二维码,就可以详细了解古树资料和保护知识。
“巡护+”为社会监督“打补丁”
今年7月28日,台风过境,永泰法院生态庭副庭长苏燕伟不放心自己负责的一片古树群。当了解到一株300多年树龄的小叶榕枝干折断,林业局工作人员、管护人、责任法官共同赶到现场,对受损小叶榕进行修枝,对存在风险隐患的枝干进行加固。这是永泰古树名木责任法官日常巡护古树的一个工作场景。
为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永泰法院今年5月在梧桐镇坂埕村和坵演村分别设立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示范点和司法保护长廊,推广古树名木认养机制和责任法官制度。
永泰法院推动首批单位和个人认养18株古树,并给每棵古树匹配责任法官。认养单位及认养人每月至少对古树名木巡护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责任法官则要落实监督职责,这其中包括定期检查、监督管护人、认养人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并禁止认养单位或个人在其认养的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增加建筑物、构筑物、广告牌,借认养古树名木为由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等。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左李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