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借条规避他人债权 炮制虚假诉讼获刑罚

06.07.2015  13:10
  福建漳平一男子债台高筑,为了稀释“”债权人的债权,使其无法兑现全部债权,一时动起脑筋,指使“”债权人起诉自己规避他人债权,无奈却自食苦果,致使自己锒铛入狱。6月11日,漳平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妨害作证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2012年3月1日,债权人陈某向漳平法院起诉被告人郑某,要求归还人民币52万元借款。因被告人郑某要求债权人陈某撤诉无果,便心生怨气,为了使债权人陈某少分配债权,郑某在自己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情况下,先后虚开3张总计46万的借条给张某等人,并指使他们到法院起诉自己,这场虚假诉讼最终造成法院的错误判决,严重影响司法公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为了稀释他人的债权,为其他债权人虚假开具借据,并指使其他债权人以虚假借据为证据虚报债权向司法机关起诉,致使司法机关作出了不符合客观事实的裁判,妨害了司法机关正常诉讼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据此,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