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借宿隔壁公司摔伤 11万元医药费谁承担?

31.10.2015  09:55

    月初,在闽侯铁岭工业区工地打工的蒋女士从所住的活动板房二层摔落至一层,导致全身多处骨折。26日,蒋女士出院。可是因为事情牵涉到雇佣企业、活动板房所属企业和业主单位,11万多元的医药费以及后续治疗、护理费用,到底该由谁出,这一问题一直困扰着蒋女士。

   借宿外公司厂房摔伤

  昨日,蒋女士的弟弟带着记者来看望她。在铁岭工业区一个施工大楼内,49岁的蒋女士出院后就在工地“静养”。“我们没有钱了,暂住在这里。”蒋女士的弟弟展示的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的诊断证明书显示,蒋女士腰椎多处骨折、双肺挫伤等,术后需卧床3个月。

  据介绍,此前因为雇佣他们的装修公司所建的活动板房已住满人,所以姐弟俩和其他几名工人于9月底住进了相邻不远的一建筑公司的活动板房。10月4日18时,蒋女士在住的活动板房阳台晒衣服时,脚下的铁板坍塌,她从2楼掉落地面。记者在现场看到,活动板房2层距地面约3.5米,那块铁板仍在地上,约2米长、1米宽,表面和边缘有明显的锈迹。抬头一看,上方2楼走道缺了一块铁板。

  出事后公司不再让工人“借宿”,他们只好暂住在施工大楼内。

   赔偿责任各有说法

  26日,装修公司、建筑公司、场地业主单位代表,及蒋女士的亲属,一起开了协调会,商讨赔偿问题,却未有下文。

  记者找到装修公司项目经理林先生。“她是在下班时间摔伤的,我也不知道她住进其他公司的宿舍。”林先生表示,自己与班组长预先垫付了9万元,也已就赔偿事宜发函给那家建筑公司,提出愿意支付2万元作为慰问金的方案,“只要是法律认定属于我们的责任,我们都愿意承担”。

  建筑公司执行项目经理卢先生告诉记者,9月24日工程竣工,事故发生时他们已准备拆除活动板房,不知道有其他公司的工人住进去。他提出,由与蒋女士有雇佣关系的装修公司负责善后及安抚工作,之后再由装修公司与他们公司协商或者走司法程序,确定责任和赔偿问题。

  该场地业主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两家企业都是施工单位,业主单位会将居中协调此事,并给予蒋女士一定的人道救助。

   律师:四方都或需承担责任

  记者就此事咨询福建亚嘉律师事务所孙文锋律师。孙律师表示,此事涉及多个法律关系,如果协商不成,可走法律程序认定责任。

  第一,蒋女士和装修公司是劳动关系,那么如果蒋女士能认定属工伤,应由装修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工伤认定由蒋女士或装修公司向劳动部门申请。

  第二,蒋女士在建筑公司活动板房内受伤,如果属该公司的安保或者其他有关原因导致蒋女士受伤,那么即使蒋女士未经同意入住,该公司作为场地提供方和管理方也应承担责任,具体责任由法院判定。

  第三,业主单位的责任相对较小,视其是否有隐瞒、放任场地安全隐患导致受伤等类似情况而定。

  最后,蒋大姐未经许可入住,也存在过错。

  (福州日报记者 刘君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