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为换三四万修房钱 将女儿卖至外省做童养媳
前几天有网友爆料:泸西县一村民以2.5万元将12岁的女儿卖掉。45分钟后,泸西县公安局表示女孩已找到(本报曾作报道)。记者从警方处了解到,村民唐红光(音)同意把女儿“卖到”安徽做童养媳,仅仅是为了换取三四万元修房子。因涉嫌拐卖儿童罪,目前唐红光及两名安徽籍男子已被刑拘。
同意把女儿卖去当童养媳
“我们接到网络舆情后立即到辖区查询,从先期摸排的情况判断,这个事情可能是真的。”泸西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赵队长告诉记者,民警在村里找到了女孩和她的父亲,以及两名来自安徽的男子,并带回局里进行调查。
据了解,安徽籍男子王宏斌(音)的妻子是泸西人,另一名安徽籍男子吴永洲(音)是他们的朋友。一次谈论起吴永洲还是个“光棍”时,王宏斌的妻子提起了老家的12岁女孩小美,让吴永洲去看看能不能“带回去做老婆”。
三人一起到了泸西县三塘乡法果村,见到了小美的父亲唐红光,并提出想把小美带回到安徽去,“等到了18岁再说结婚的事”。作为补偿,吴永洲愿意出三四万块钱,让唐红光修修家里的房子。
除了种地没有其他收入的唐红光同意了这个“提议”。
幸好女孩被警方及时解救
警方介绍,12岁小美虽然生父尚在,但早在两年前就被郑先生夫妇收养。郑先生夫妇在昆明做布料生意,两年前遇到了唐红光。收养小美的时候,郑先生给了唐红光1万元钱。
7月4日,唐红光和王宏斌等人来到昆明找到了郑先生。唐红光谎称家中102岁高龄的老人不行了,想让小美回去。郑先生看到有外省人在,出于担心想拒绝,但唐红光留下5000块钱,强行带着女儿离开。
郑先生随后在昆明报警,但由于郑先生并非小美的法定监护人,警方并没有立案。直到此事在网络上被曝出,泸西警方介入调查,最终在小美被带走之前将其找到。
因涉嫌拐卖儿童罪,唐红光、王宏斌、吴永洲已被刑拘。因为要抚养小孩,警方按规定对王宏斌的妻子办理了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