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展现代保险业 医保账户余额或可买商业保险
20.12.2014 15:58
本文来源: 新华
记者昨日从福建保监局获悉,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十二条措施的通知》。福建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副教授阚小冬说,目前个人医保账户使用渠道有限,如何将账户内闲置资金利用好,关系着广大市民的利益。
记者昨日从福建保监局获悉,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十二条措施的通知》。这是福建继10月份与中国保监会签订合作备忘录之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又一重大举措,不少措施走在全国前面。
记者了解到,站在全国和沿海角度看,福建保险业“还要加油”,福建去年平均每人掏出1362元买保险,比全国平均水平1265.7元略高,但保险深度(保费占GDP比例)只有2.48%,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03%。保险覆盖面不够广,与福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通知》明确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省保费收入年均
增速略高于全国平均增速、比全省GDP增速高8个百分点以上,保险密度、保险深度有较大提升,保险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好于全国平均水平,保险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覆盖面和渗透率进一步提高。
《通知》表示,我省将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探索研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资金部分用于购买个人商业医疗保险。开发中医药养生保健保险,发展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鼓励开设残疾人康复、托养、照料等商业保险。
福建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副教授阚小冬说,目前个人医保账户使用渠道有限,如何将账户内闲置资金利用好,关系着广大市民的利益。(记者 欧阳进权)
本文来源: 新华
20.12.2014 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