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侵权案凸显传统媒体版权维护难困境

14.06.2014  14:47

标榜“不做新闻生产者,只做新闻搬运工”的移动客户端“今日头条”,因涉嫌擅自发布《广州日报》的作品,被拥有《广州日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提起著作权之诉。近日海淀法院已公开审理此案。

这一事件的发生,使得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之间由来已久的作品使用版权纠纷更加凸显。昨天,在由中国版权协会和中国版权杂志主办的“网络媒体作品使用版权问题座谈会”上,业界专家共同探讨了这一热点话题。

困境一:

传统媒体版权收益低

如果不算印刷费,《新京报》每个字的成本就有5块钱,但是版权收益非常低,而且版权维权艰难。”《新京报》一位相关负责人感叹道。

事实上,面对拥有新技术、内容海量、传播迅捷的网络媒体,传统媒体在版权保护上处境尴尬。《广州日报》副总编辑谢奕说,网络媒体不经许可任意转载新闻作品的情况很多,而且有些作品转载后会出现随意地嫁接或者掐头去尾的情况。此外,网络媒体还会通过链接的形式,改变原来网页内容,插入自己的广告,变成纯粹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行为。

而这一系列行为,也将产生一系列恶果。谢奕认为,社会始终需要有专业操守的专业队伍来采访新闻事实,来归纳各类观点,以实现为社会进行瞭望的职能。“但这些侵权行为的盛行,最终可能是新闻专业精神和新闻专业队伍的丧失。

一些传统媒体已经开始积极行动。今年4月,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就发表了版权声明,该集团新闻办主任崔健称,此举主要目的是呼吁全社会重视传统媒体的版权。

困境二:

传统媒体版权意识薄弱

一方面是传统媒体抱怨版权收益低,版权维护难,但另一方面,传统媒体的版权意识薄弱,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针对传统媒体的版权状况,北京市版权局近日进行了多方调查,但结果有些令人意外。长期以来,传统媒体自身的版权观念还比较薄弱,许多媒体并没有将自身作品看成资产,即便是遭遇侵权,有的时候也因怕麻烦,而采取了一忍再忍的态度。对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报刊司副司长李军分析认为,这与报刊的传统结构小、散、弱有很大的关系,“1.2万种报刊分布在六七千家出版机构,这些媒体大多数缺乏保护自己版权的能力,即便是具备能力的单位也存在着维权难、维权复杂、维权成本高的问题。

即便如此,北京市版权局版权处处长赵红仕认为,《著作权法》在保护网络版权方面是健全的,传统媒体遭遇侵权并不是法律缺失造成的,其权利主张依据现有法律是完全可以实现,而且执法和保护通道是畅通的。他因此建议,传统媒体在遭遇侵权时,应积极主张自身权利。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支持报刊单位维权

对于传统媒体眼前的版权困境,李军认为,报刊作品涵盖了版权生产全过程,尊重并加强报刊出版作品的保护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我们依法支持报刊单位作出自己的权利主张和维权。

相关人士认为,集体维权机制和创新维权机制被认为是在现阶段可行的做法。李军认为,“今日头条事件”给人们敲响了警钟,接下来,政府、行业协会和权利人会增强联动能力,建立集体维权机制。他同时表示,将拓展政府的服务职能,考虑建立全国报刊电子样本库,初步实现全国600种报刊统一入库,建立600种报刊版权保护联动机制,实施网络使用报刊作品的跟踪方式。

转载作品稿酬支付机制问题也被业界专家提及,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郭禾说:“你用了我的东西你得支付相应的报酬,这个规矩不能破坏。如果这个规矩破坏了,社会付出的代价就太大了。

值得注意的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在传统媒体中得到普遍加强,“在今年全国新闻记者的岗位培训中,就增加了一章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内容。”李军透露说。记者路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