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三级化讼 推进社会治理

24.04.2017  21:03
  社会矛盾纠纷的复杂多样性,决定了其治理必须综合进行。法院作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应根据社会形势的发展,积极参与社会治安和经济领域的综合治理,在做好审判第一要务的同时,不断改革创新,主动拓展延伸司法职能,丰富工作内容和方式、手段,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保障。

  依法忠诚履职,让人民群众有更大的安全感。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式主要是坚持依法、及时审理、执行好每一起案件。我院全面履行各项审判职能,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高效审理民商事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破解执行难题,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依法审理“三关虎墓”等社会关切的案件中,依法从快审理、从严惩治,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促进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并通过网络、微信、微博等进行直播,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狠抓维稳要点,让人民群众有更强的幸福感。我院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扎实开展各项工作。齐抓共管,攻克信访积案,院班子成员采用AB岗方式结对包案,带动信访老案化解,变上访为下访、来访为约访、定期访为常态访,确保涉诉信访在法治轨道内运行,有效化解“寿庆路贪腐”案、“姑嫂抢劫”案等重大、敏感信访事件。延伸职能,强化法制宣传,利用报刊、杂志、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大力宣传法律,同时利用巡回办案、法官“五进”、走访当事人等形式进行以案释法。信息化带动,致力便民利民,积极推行诉讼引导、咨询解答、诉前调解等“一站式”便民服务;设置诉讼服务一体机、智慧法院自助服务终端和立式多媒体播控系统,推行预约立案、电子送达等措施,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

  坚持改革创新,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通过调解把各种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降低到最低程度,为当地各项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我院立足县域院情,深入挖掘明朝文学家、一代廉吏冯梦龙宦寿期间倡导的“省其谳牍、可使无讼”内涵实质,创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三级化讼”模式,形成一般矛盾一级一次性成功解决、重大纠纷分流二级精办、疑难复杂案件三级会诊的新机制。依托无讼外联部和司法门诊部两个自创平台,庭长级以上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分片挂点到14个乡镇,以巡回办案点、法律诊所、多元调处中心、网上立案点等为基点,开展源头预防和诉外化解;依托三个民事审判团队,着眼诉中调解,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解不成的纠纷优先采取简易程序快办速结;依托审委会,合力做好大案、难案的依法公正审判和释法说理取信“两篇文章”。密切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商事调解、行业调解等专门领域的衔接,进一步完善特邀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机制。近5年来,我院年均新收案件973件,连续4年创全省最少。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