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作为突破藩篱 依法治蜀成为四川“新常态”
新华网四川频道11月23日电(记者吴光于)法者,国之重器。2013年,四川省委提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建设“法治四川”成为四川各级党委政府的“一号工程”。抓住“关键少数”进行普法;“清单”切入,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创新制度,让权力不可“任性”……在一系列的探索中,“依法治省”已经成为四川的“新常态”。
省委统筹 全力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落地生根”
2014年1月,四川省委率先成立了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全省各市州、县,省级及中央驻川各部门、单位均建立起专门的组织机构,在全省上下形成了党委统筹、系统垂直推进、部门各司其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改变了过去法治工作由政府部门牵头“小马拉大车”的格局,使依法治国工作在四川的落地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四川是欠发达省份,长期以来积累的社会矛盾比较复杂。没有法治的保障,社会稳定没有根基,改革发展难以推进,省委提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目的就是加快构建法治氛围和推进法治工作方法,为四川的长治久安、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四川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依法治省办公室主任杨天宗说。
法治建设怎么抓?应该如何设定“度量衡”?
2013年,四川省委制定出台了《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系统提出了依法治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实施进程。2014年9月,《四川依法治省指标体系》出台,8个部分60条具体指标涵盖了“依法治省”的各个方面。
今年7月,历时14个月编制、7次封闭式修改、10次征求意见和3次专家把关,《四川省依法治省评价标准(试行)》和《四川省法治建设状况评估办法(试行)》颁布实施,为地方法治建设的考核、评价工作提交了一份更加精细的四川答卷。
在近日举行的“法治中国·走进四川”大型采访活动中,著名法学家、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表示,在对《纲要》进行了学习和理解后,他认为,四川依法治省工作主要体现出五大理念——控制公权力、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政务运作公开透明、社会法治与国家法治共同推进、以法治促进和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在上述五大理念的指导下,《纲要》在多个方面设计了依法治省的具体制度及保障措施,均体现了四川不同于外省(市)的自我创新。”姜明安说。
杨天宗说,四川围绕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司法改革、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落实7方面的内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目前成效已初步显现。
抓住“关键少数” 普法学法全覆盖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普法、学法也是如此。2013年以来,会前学法成为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的一堂“必修课”。在省政府常务会带头学法下,全省市、县政府常务会以及省级部门的会议已普遍建立会前学法制度。
“哪些情形下可以强制关闭煤矿?应当履行什么样的法定程序?单纯依照政策强制关闭煤矿将面临哪些法律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面对省政府常务会议上的“大官”们,西南财经大学陶维东副教授侃侃而谈,讲授着煤矿关闭中的法律问题。
“懂法才能用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能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将工作方式由注重运用行政手段向运用法律手段转变。” 四川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渝田说。
在宜宾市,2014年以来,随着《党政“一把手”依法行权绩效评估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指导意见》《拟提拔任用市管干部廉政考核办法》《治理选人用人说情打招呼专用登记制度》等制度的出台,领导干部的行为被置于党纪国法和阳光之下。
“通过制度约束,使领导干部真正尊崇法治、敬畏法度,把党纪国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现在党委政府要做什么决定,怎样实施,首先考量的是它有没有法律依据,符不符合法治的精神。”宜宾市依法治市办主任、市委副秘书长曾健说。
除了抓住“关键少数”,目前,四川还把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七进”作为基础性工程,推进普法全域全覆盖,同时还制定出《“法律七进”三年行动纲要》,围绕不同地域、行业、人群的差异化需求,进行“菜单式”普法。
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培训法律人才、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援助……2011年以来,由四川省一批业务精、素质高的律师组成的“同心律师服务团”奔走在藏区各地,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为藏区法治建设贡献着力量。
四川同心律师服务团副团长、四川省律师协会监事长、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合伙人施杰已为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政府提供法律服务长达5年。这期间,服务团为县国土局治理滑坡抢险工程出具律师意见;为乡镇企业清算解散出具法律意见书;对县总工会综合大楼征收拆迁出具律师意见;培养司法助理员,并成功为当地培养出历史上第一个执业律师……
今年10月,四川省政府下发《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四川对应取消2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2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今后将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这是继全面清理行政许可审批之后,四川省政府又一次对自己的权力“下狠手”。
2013年以来,四川省对99个省级部门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进行清理,并公示晾晒“权力清单”,编制了权力目录,制定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实现全程电子化网上运行,并进行实时网上监督。目前,四川省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281项,成为全国最少的省份之一。
登录四川省政府门户网站,点开“四川省电子政务大厅”模块,省内各厅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法律依据一目了然。
针对“权力寻租”高发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四川省政府成立了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四川省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建立了全省统一的电子招投标系统、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介机构库和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库,防止场外交易、暗箱操作和腐败问题发生。
除了晒在阳光下的“权力清单”,四川还建立起“收费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力促“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根据“负面清单”,目前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就对传统制造业中的低速汽车、有色金属冶炼等项目亮起了红灯;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高尔夫球场项目和赛马场项目则被列入严格限制类条目。
如何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防止冤假错案?“强化制度约束是‘治本之道’。”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说。
近年来,四川法院对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流程、细节、漏洞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在排查出“风险点”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出台了包括法官会见制度、案件质量终身责任制在内的18项制度。
“合议庭书记员要对所有非因履行工作职责转来的材料进行登记,负责填写《过问案件全程留痕登记表》,载明过问案件材料的来源、过问单位或部门、过问人姓名、职务,涉案案由、案号、承办法官姓名、过问的方式、内容。”根据2014年确定的“过问案件全程留痕制度”,各级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中,非因履行职责的机关、组织、人员向承办案件的法官、合议庭递交涉案材料、过问案件,均需进行登记。各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法院工作人员,以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均不例外。
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涉农惠农、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领域出了问题是否由主管部门罚了款就完事?对于构成犯罪的,怎样有效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2014年以来,四川省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纳入“依法治省”工作重点,着力解决上述领域中的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问题。
今年4月,四川“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正式运行,该平台与四川省政府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对接,实现行政处罚办结案件自动导入。
“在过去,一些行政执法机关办理的案件可能已经涉嫌犯罪,但由于信息不畅通,案件只停留在行政处罚阶段。”四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春梅说。“如今,全省检察机关依托该平台,改变了过去上门走访了解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的传统模式,行政执法机关将行政处罚案件录入平台中,检察机关就能进行甄别,实现了对有案不移的实时监督,杜绝出现以罚代刑的情况发生。”
破除藩篱 实现“法无禁区”
无牌无证货车超限超载运输,为躲避检查冲卡,运输市场秩序混乱,本世纪初以来,这些问题成为影响甘孜州社会稳定的“顽疾”。2012年以前,甘孜州共有27894辆无牌无照车辆,由于涉及面广,过去一直没有“逗硬”。
“虽然民族地区受历史、地理、文化等因素影响,法治观念相对较淡薄,但是绝不能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必须拿起法律的武器,清除社会发展中的障碍。”甘孜州委政法委书记向秋说。
2012年,甘孜州下决心彻底整治无牌无照车俩,配套出台优惠政策,建立奖励机制,与周边地区签订合作协议,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使无牌无照车辆全部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彻底治愈了困扰甘孜州的“12年之痛”。
在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和昭觉县交界处海拔2000至3900米的山区是南红玛瑙的主要产地。近年来,随着南红玛瑙价格飙升,无证开采、偷挖盗采现象突出,矿区资源、生态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同时,以家庭为单位、毫无安全防护措施的原始开采模式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2014年7月,凉山州把整治南红玛瑙盗采行为列入“彝区依法治理五大专项行动”,“零容忍”打击私挖盗采行为。
无论是甘孜整治无牌无照车辆,还是凉山坚决打击南红玛瑙非法采挖,都是四川破除藩篱、用法治化手段进行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典型案例。
如今,行走在四川的城市、乡村,从政府部门到学校、社区,处处透露着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气息,法治思维、法治方法正融入到四川发展的每一次脉搏跳动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