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佛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取得成效

05.09.2014  15:04

佛教在线福建讯 近期,福建省泉州市民宗局主动承担福建省佛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试点任务,及时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和推进会,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制作流程图和计划表,认真梳理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市民宗部门、各佛教团体根据试点方案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步骤安排以及应注意的问题,及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人,认真研究落实专项工作的具体措施。

经过近半年努力,全市455处佛教活动场所中,经主要教职任职备案的场所有122家,不予备案的333家。不予备案的主要原因是,有103处场所是由梵行清修女担任主要负责人,占未备案场所的三分之一,而依据有关规定,梵行清修女不属于宗教教职人员;此外,部分寺院主要负责人员系境外受戒,教职身份难认定;相当一部分场所规模小、位置偏僻、收入有限,没有正式的教职人员,也有部分教职人员身兼三个以上场所负责人,不符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