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宅电梯突破6万台 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

24.09.2015  10:09

  福州新闻网(微博)9月24日讯(福州日报(微博)记者 李白蕾) 记者昨日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福州团省人大代表陈展弘等人联名提出的为我省住宅电梯管理立法的议案将被采纳,《福建省住宅电梯管理条例》有望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有关部门在调研论证中将积极吸收代表意见建议,争取尽早将这项法规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介绍,随着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高层建筑越来越多,电梯拥有量大幅增加。2000年时,我省住宅电梯仅8000台左右,现已突破6万台,而且还在以每年两位数的速度增长。与此同时,一些早期建成的高层住宅小区,电梯也正进入或即将进入更新或大修期。近年来,我省电梯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威胁。电梯设备的管理使用,尤其是电梯的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处理等公共安全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备受社会关注。

  2011年,省政府制定了《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该办法实施以来,为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预防电梯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必要梳理这一办法实施以来出现的问题,在总结电梯安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将办法的相关内容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认为“对住宅电梯管理进行立法很有必要并十分紧迫”。

  (福州日报(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