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关于我省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06.08.2014  10:55

省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2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荣凯所作的《关于我省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表示赞同。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省高度重视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协作,项目规划取得突破,前期工作不断加快,资金投入稳步增长,建设管理不断加强,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受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及审批周期等因素的影响,部分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较慢;建设资金和配套资金缺口较大;一些地方重建设轻管理问题依然存在;少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有待提高。

对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要按照中央关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对保障水安全的认识,增强做好水利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强化部门配合,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水利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合理布局,科学配置水资源。要围绕福建加快发展的战略布局,以保障水资源安全、防洪防潮安全和水生态安全为重点,切实做好勘测和规划工作,合理布局重大水利项目。要重视生态保护,做好重大水利项目规划和建设的提升工作,将水利建设与生态建设更好地结合起来,推进水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三、加快前期,推进水利建设。要进一步健全前期工作机制,抓好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关键环节,加大审批力度,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要强化运作,积极谋划生成项目。对重点地区以及带有全局性的重大水利项目如安溪白濑水库等,要积极协调,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要妥善解决移民生产生活和后期扶持问题,切实保障移民长远生计。

四、多措并举,加大资金投入。要进一步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把握机遇,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和项目支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增加政府债券、贷款贴息和信贷资金,充分发挥水利投融资平台筹资作用。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保障水利建设资金需求和投资效益。

五、深化改革,健全管理体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健全工程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资金和管护人员,解决基层水利技术人才紧缺问题。

六、完善制度,确保建设安全。要严格落实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纳污总量控制等“三条红线”制度,加快制订我省生态地、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警戒保护等“三条蓝线”制度,切实保障水安全。要创新管理机制,完善招投标制度,加强服务督导,从项目前期、施工、质量、资金、验收全过程都要加强监管,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安全、资金安全。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省人大常委会。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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