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共收到代表议案四百七十三件
本报北京3月9日电 记者9日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获悉:到大会主席团决定的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3月8日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473件。据统计,代表通过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或座谈走访等方式形成的议案,超过议案总数的2/3。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大会议案组组长郭振华介绍,今年代表提出的议案绝大多数为法律案,共有465件。从议案内容看,主要集中在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健全现代化经济体系、生态环保和绿色发展、完善国家机构组织和职能以及公共卫生、国家安全等领域的立法。从法律部门看,七个法律部门都有涉及,比较多的是行政法和经济法类,分别有172件和120件,合计占到近63%。从立法方式看,除传统的立改废释外,还有涉及法典编纂和法律清理方面的议案。从议案文本看,案由案据比较明确具体,附有草案文本的法律案有242件,达到法律案总数的一半以上。
郭振华表示,大会秘书处正在抓紧对收到的代表议案进一步认真分析,提出处理意见的报告,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作为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一个具体举措,将在本次会议期间向提出议案的代表书面反馈交付审议情况。今年年内,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将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代表议案的审议结果。
据了解,目前大会秘书处收到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约9000件。代表建议关注较多的问题主要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推进数字社会建设,营造良好数字生态;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保障粮食安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加快完善养老和托育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提出“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代表议案建议交办、办理、督办各环节工作机制,以法治方式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要继续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的后续工作,加强承办单位与提出议案建议代表的沟通,不断深化代表参与相关立法、监督工作,认真研究吸纳代表意见建议,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更好发挥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