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要使改革于法有据,让农民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06.03.2015  13:22

3月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副秘书长、大会发言人傅莹表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样一个重要阶段,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承担着重要职责,要使立法工作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使重大改革能够于法有据。

  “2月底刚刚开过一次常委会,作了一个很重要的决定,就是要在33个地方暂停实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这两部法的一些相关规定,为什么?就是要推进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这个改革是为了农业现代化、城镇化的发展,为了让农民的权益在改革的过程当中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傅莹说。

  针对大家都非常关心的大气、土壤和水的污染问题,傅莹在发布会上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四次审议,出台了新环保法,这部环保法被称之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是“有牙齿”的环保法,对污染是“零容忍”,而且惩治措施也是非常严格的。

  “比如说对违法企业可以采取按日计罚,可以查封、扣押,甚至责令限产停产,对责任人甚至可以移送拘留,对监管失职的行政人员还可以作出行政问责。这样的一些规定是相当严格的。”傅莹说,“但是光有严格的法律是不够的,过去也是有法律的,就是执行得不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制定这部法律的过程中,多次派执法检查小组和团队到全国各地去检查,去调研,去看为什么这些法律条文得不到实施?为什么有法不依?所以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制定的这部法律,应该说,到目前为止,确实考虑到了方方面面的情况,把我们看到的漏洞,能补的都把它补住、能堵的都把它堵住了。但是能不能执行下去,这真是要看大家能不能齐心协力了。”

  “环境保护法是一部综合的法律,仅有这部法是不够的,现在我们正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修改,一系列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都要‘动大手术’。目前我们国家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所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要下决心制定一部法律专门解决土壤污染的问题。”傅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