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志愿者享受“优先待遇”让公益与文明同行
新修订的《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称新版《条例》)3月1日起正式实施。北京将为通过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的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优秀志愿者;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博物馆、图书馆、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可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优待。
优秀志愿者享受“优先待遇”见证社会良心。北京市新版《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赋予优秀志愿者更多的“优先”福利待遇,这既是对优秀志愿者价值的褒奖,也是关爱呵护优秀志愿者,是对志愿者精神的弘扬,凸显社会良心。
优秀志愿者享受“优先待遇”让公益与文明同行。在我们的身边有这么一群平凡而最可爱的人——优秀志愿者。他们共同追求并体验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优秀志愿者总是在发扬无私奉献、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精神,用点点滴滴的实际行动书写着城市文明;他们总是以人民利益为重,践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的服务精神,乐于公益善事;总是在付出心血汗水,换来他人的需求。每当人民群众需要的时候,他们就出现在哪里,默默奉献自己的青春。许许多多优秀志愿者服务活动,一方面凝聚了强大的精神力量和道德力量,另一方面推动了文明和谐社会的建设。
优秀志愿者享受“优先待遇”传播满满正能量。优秀志愿者是社会文明的使者,默默无闻的无私奉献者,参与志愿服务不仅有利于培养志愿者个人健全的人格和心理,更可深化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造浓文明和谐氛围。志愿服务并不是一种单纯的给予,在给予的过程中,志愿者可以获得内在的愉悦感、充实感和存在感。在志愿行动中,志愿者是文明的传播者,为需要帮助的人们架起桥梁,送去爱心。他们在把关怀带给社会的同时,也种下了一颗颗爱心种子。当越来越多的爱心种子萌芽、生长,爱心的涓涓细流便得以慢慢积累,汇聚成一股股强大的社会暖流,从而让更多的人成为受益者和参与者。
优秀志愿者享受“优先待遇”为激励更多人投身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是一种社会化的活动,近年来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志愿服务优势和影响力在不断增强,这与其所带来的社会效益有着密切的联系。让优秀志愿者享受各种“优先”福利待遇,这是善待好人,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的价值褒奖,通过“让好人处处受到礼遇”,形成“好人好报、争做好人”的良好氛围,进而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进程。(泉州文明网吴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