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券未明确标时间 女子用券买单吃“闭门羹”
29.01.2016 11:01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东南快报讯(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余娇)不少商家推出“满额抵券”的活动来吸引回头客,然而这些优惠券在使用时常常吃“闭门羹”。近日,福清市民周女士在持优惠券买单时却被商家告知该券已作废,明明有百元的优惠券却不能用,这让周女士很懊恼。
周女士称,一个月前她到曾德餐馆用餐消费了近300元,收银员在结账时给了她一张加盖了店内印章的优惠券,称凭该券可享受下次到店消费满200抵用100元的优惠。
然而上周日,周女士和朋友在该餐馆用完餐。买单时出示该优惠券,却被告知优惠券已经过期不能使用。“给我优惠券时没说该券有时限,券上也没有标明使用时间,凭什么说不能用?”周女士认为,餐馆拒收抵用券的行为不合理。
商家坦言,周女士获赠的优惠券有效期为20天,优惠券中确实没有明确标明上述规定。经福清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调解,商家表示会尽快完善优惠券活动内容,同意退还周女士100元现金,周女士终于在昨日收到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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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1.2016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