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车厢入法倒逼文明礼让入心
今后,女士优先车厢在高峰时段或可限制男士乘坐。《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近日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规定地铁设立的优先车厢,在高峰时段可以仅供残疾人、未成年人、女性等有需要的人士乘坐。(9月7日《深圳特区报》)
女士优先是众所周知的常识,但常识不一定就是共识。近年来,从“女性停车位”“女性泳道”到“女性车厢”,这样的话题每次提起,都会争议不断。以地铁设立“女性车厢”为例,此举得到不少女士的点赞,但持反对意见的人也不少。比如,一些男性搬出“男女平等”,质疑“女性车厢”也是一种对男性的性别歧视,高峰时段出行的不只是女性,男性也要赶时间、迟到也会扣工资;有人认为这是一种资源浪费,对其设立的最初动因“防止性骚扰”来说,作用也是有限的;更有人提出这似乎暗示所有男性都有成为色狼的嫌疑。
不可否认,深圳地铁在国内率先设立女士优先车厢,是出于对女性的保护。特别是夏季很多女性出行穿着单薄,在拥挤的地铁中遭遇“咸猪手”现象时有发生,设立女士优先车厢是对女性的人性关怀。笔者认为,女士优先与男女平等并不矛盾,尊重女士是文明的表现,是男士对女士的绅士态度。男女平等是指男女具有相同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女士优先不影响男女平等。况且,优先车厢并没有规定只有女性进入,不存在对男女乘客的“隔离”。如果普通车厢较为拥挤而优先车厢相对宽松,男性也可进入,不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但在实践过程中,由于缺乏约束,女士优先车厢的运行效果并不甚理想。在高峰时段,很多男性乘客往往选择性忽略标识提醒,女士优先车厢还是挤满了男乘客,而挤不上地铁的也多是女乘客。优先车厢似乎沦为了“摆设”,与其他普通车厢无异。对此,此次《草案修改稿》明确规定地铁可以设立优先车厢,并在原先女士优先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容”,即在高峰时段“仅供”残疾人、未成年人、女性等有需要的人士乘坐,同时赋予了地铁工作人员引导的责任和权利。优先车厢从过去倡导,到列入地方法规,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从本质上说,“优先车厢”入法,符合现代法治的发展趋势,体现社会文明进步。以法治方式为社会树立文明标尺,已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思想和行动共识。女士优先不是一句漂亮的口号。“优先车厢”入法,有利于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有助于提升公众文明意识,倒逼文明礼让入心,进而形成尊重和关爱残疾人、未成年人、女性的良好风尚。(安溪县文明办 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