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信二手车诉58同城 索赔3000万是维权还是炒作

11.04.2016  12:29
  

  4月6日,优信二手车公开宣布:针对58同城在其网站仿冒“优信二手车”一事,优信二手车已经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经予以立案。优信二手车要求58同城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索赔3000万元人民币,在其官网及正式媒体上,连续30天公开道歉。

  真假“优信二手车”难分辨

  据优信二手车市场营销中心总经理赵聃介绍,4月2日,在58同城出现了以“优信二手车”品牌命名的网站,“功能很齐备”,车辆“从类型到品牌,一应俱全”,可是“网址显示的是58.com”,并不是优信二手车的域名地址。

  从赵聃展示的手机页面截屏来看,两家网站虽然在外观上有所不同,但是均出现了相同的车辆检测标签,比如“无事故”等。赵聃同时展示了在百度、 360等搜索引擎上搜索“优信二手车”的结果,发现许多“非常靠前的”搜索结果,都导向了之前提到的58同城“仿冒的”优信二手车网站。赵聃认为,这样的 行为会误导那些“真真正正想要找到优信二手车的消费者”。4月3日下午,优信二手车通过官方微信和官方微博发出声明,要求58同城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 优信二手车道歉。截至4月6日上午,优信二手车方面表示,没有收到任何58同城方面的正式回复。

  记者了解到,4月5日,优信二手车的诉讼请求主要有3方面:判令被告58同城立即停止使用“优信”及“优信二手车”字样;判令被告连续30日在其公司网站首页及国家级报刊头版发布致歉声明;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万元人民币。

  是维权还是炒作?

  提到3000万元,人们自然会想到中国好声音巅峰之夜、中国最贵的60秒广告。而此次优信诉求又是3000万数字。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 约研究员赵占领律师在接受某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58同城涉嫌“不正当竞争”。这种案例一般依照两个标准来判定损失,一个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但是这 个很难证明;另外一个是按侵权所得来判定,也很难证明。在司法实践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到百万元以上的很少,一般在几十万元左右。看来达到3000万数字 有点儿难。

  有人认为优信是在炒作。据了解,目前正值优信集团D轮融资的关键时期,58同城仿冒“优信二手车”的广告,也因“58可能战略入股优信集团”而 被媒体所关注和转载。对此,业内有猜测:优信向58同城索赔3000万元人民币,可能也是一种资本炒作的行为,同时,58同城也可以将其认证二手车的项目 公布于众。

  对于这样的猜测,优信二手车称,之所以要求索赔3000万元,只为刹住互联网仿冒之风。赵聃指出,目前没有任何进行合并或者是入股,或者是双方 进行资本上合作的谈判,这方面是没有的。但对于将来是否会拒绝58同城的投资时,优信二手车总裁彭惟廉并没有给出肯定的答复,只是表示,优信自打创始之 初,就是一家在各方面都比较开放的企业,我们愿意跟每一位优秀、优良以及有诚信的,不管是投资方还是合作方,一起合作。

  彭惟廉表示,此次诉讼的全部赔偿金额都将物尽其用,遭受过品牌侵权仿冒损失的全中国的中小企业、创业公司、个体经营者,都可以向优信二手车官网提交材料,优信将使用全部诉讼赔偿金提供帮助。帮助任何个人或小品牌在遭遇侵权事件时的维权。

  负责此案的律师张志胜认为,被告58同城作为与原告同业的竞争者,在明知原告企业名称、字号及官方网站具有极高知名度的情况下,仍擅自使用并故 意混淆,有借他人之名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的意图,主观恶意明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被告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 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就在发布会召开中,记者在手机浏览器搜索“优信二手车”,发现首页的第一个结果在点击后域名显示为“58.com”。对于优信二手车的诉 讼,58同城方面表现的极其冷静,有媒体报道,发布会召开的同时,58同城有关方面负责人在某媒体微信群表示,我的官方回应:关于这件事情,我们不想配合 对方的炒作,所以不会作出回应,还请理解,多谢。”(本报记者    王    辉)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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