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海域今起伏季休渔 涉及16万群众3380多艘渔船

01.05.2016  11:21

  福州新闻网5月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黄凌 通讯员 李舒华 李春妹) 一年一度的海洋伏季休渔今日开始,共涉及连江、长乐、福清等地169个渔村16万渔区群众,应休渔船3380多艘。

  根据《福州市实施2016年度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工作方案》,今年休渔对象、区域和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7月1日12时,全市海域禁止灯光围网或单船无囊围网、灯光敷网或船敷箕状敷网作业。5月1日12时至7月16日12时,全市海域禁止张网作业。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全市海域禁止刺网、桁杆拖虾和笼壶作业。5月16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南我市海域;6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北我市海域,禁止拖网、围网、杂渔具作业(桁杆拖虾、灯光围网或单船无囊围网、灯光敷网或船敷箕状敷网除外)。钓具作业暂不休渔。兼作不同作业类型的渔船,凡其作业类型之一属伏休对象的,均应进行伏休。兼作不同作业类型且均属休渔对象的渔船,休渔时间从最早的作业开始至最晚结束的作业为止。

  方案要求:所有休渔渔船原则上应在休渔前回到船籍港所在地指定停泊。伏季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因避台风、修船等原因需离港或转移省内跨地区、跨县停泊的,必须向船籍港所在地渔业执法机构报告,由船籍港所在地渔业执法机构委托停泊地渔业执法机构监管。休渔渔船的渔具在休渔期间应捆扎、搬离渔船进库或封存于船舱等固定位置存放;需修理的渔具,应在修理完毕后立即进库或封存;具备条件的地区,渔具应与渔船分离。所有渔船不得携带休渔作业渔具进入休渔海域。

  市海洋与渔业局还公布了举报电话0591—83335190,对举报有功人员将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