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称企业费负达1.5万亿 减负关键在地方政府
近年来,有关中国企业各项费负畸重的议论一直不断。但是究竟企业费负有多重?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学术研究机构,都未能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
近日,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博士彭鹏向《法制日报》记者披露,他根据2012年、2013年公开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财政年鉴、中国税务年鉴等资料数据统计得出,2012年中国企业的费负为13743.48亿元,2013年则为15119.83亿元,呈现逐年增长态势。
企业费负连续两年高达万亿
究竟企业费负是指什么?按照业内通行的说法,企业的各项缴费包括行政事业费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行政许可、审批相关的经营服务性支出,以及其他涉企收费等。其中部分项目构成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
有着证券服务工作经历的彭鹏,今年提交的博士毕业论文答辩题目,选择了中国企业的费负现状研究,原因来自于他的导师、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周天勇教授的引导。周教授多年来致力于企业费负规范问题的研究。
此次彭鹏在其论文中,根据公开出版发行的2012年、2013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财政年鉴、中国税务年鉴披露的数字,采用刨除法、即用当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减去城镇收入、农村收入、企业盈余、税收收入、社保基金收入、各项政府性基金(含土地出让金)收入、公益性收入、国企上缴利润、灰色收入等数额之后,得出我国2012年各项涉企的政府性收费为13743.48亿元,2013年则为15119.83亿元。
彭鹏在论文中提及,我国政府收费的部门涉及众多,有政府办公室(厅)、经贸委、建设、土地房屋、民政、卫生、劳动、人事、财政、物价、交通、矿产、烟草等十几个部门;收费具体内容包括单据账簿费、证照费、登记手续费、管理费、惩罚性收费和集资性收费等行政收费,还有包括检测检验、报名费、手续费等各种事业性收费。此外还有其他乱收费,包括乱摊派、非法集资、无依据罚没等。
总体而言,涉企收费呈现“三多”特点。“三多”是指收费项目多、部门多、数额多。彭鹏告诉记者,与国际上其他国家横向比较非税收入情况,我国在非税收入方面的排名是相对靠前的,且存在增长刚性,这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占据主导地位。彭博坦言,如果一个国家企业的非税负担过高,这对整体经济的负面影响作用不容小觑。
企业各项缴费占税负50%以上
彭鹏博士的调研结果,恰好地印证了工信部在2013年9月23日发布的《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这是工信部首次对外发布的关于企业负担调查的专门调查报告。
工信部此次调查是以问卷形式通过网上填报来进行,全国31个省市的两千多家企业进行了有效参与。该《报告》披露,通过对两千多个企业的财务数据统计得出,企业的各项缴费合计为151.518852亿元,这些缴费包括行政事业费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行政许可、审批相关的经营服务性支出,以及其他涉企收费等,其中部分项目构成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而被调查企业的上缴税金总额统计为295.436575亿元,前后两者相除,得出各项缴费金额占上缴税金总额比重为52%。
此次调查还专门针对除行政收费、审批许可等之外的其他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摸底。其中企业最不满意的一项收费情况是,“将应由企业自愿接受的咨询、评估、检测等中介服务变为强制收取费用”,其次为“强求企业刊登广告和订购报刊、杂志、书籍、音像制品等”。
收费无依据无尺度最受诟病
涉企收费项目如此繁多、收费部门又如此庞杂,自然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不少。据彭鹏介绍,除了“三多”,我国涉企收费还存在“四乱”、“两缺位”问题。“四乱”是指,收费项目审批、缴费渠道、票据使用和管理使用等混乱;“两缺位”是指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等机制缺失。
据记者了解,涉企收费最受诟病的地方在于缺乏依据。实践中不乏这样的案例,即执法收费机构向缴费人常常出示的都是“政府红头文件”,更有甚者连文件也没有,就是口头告知。然而缴费人一般对此鲜有质疑。
其次,执法标准混乱问题也让企业苦恼不已。来自河北某县级市的何先生告诉记者,三年前他曾和朋友合伙开了家网吧,在开业之际遇到消防安全验收检查,被查结果是“不合格,需要整改,还需缴纳整改费用20万”。后经“关系疏通”,相关的“整改费用”最后降为两万。
曾在地方国税部门工作多年的王女士透露,在她近二十年的职业生涯中,每年都会检查上百家企业的财务状况,发现每一家企业的各项涉企费用支出都是完全不一样的,即便是同一类别、同一收费单位的涉企收费,各个企业的支出情况也是完全不同的。像一般城市网吧涉及到的卫生、消防等检查整改费用中,费用落差能达到十万元以上。
减轻企业负担关键在地方
10月16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减负办)组成调查组,赴江苏就建设领域涉企收费有关情况开展调查。而早在国庆长假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减负办调查组即赴浙江、山东开展涉企收费情况调查。
据此,彭鹏分析指出,减轻企业费负负担的工作关键在地方,然而难点和阻力也来自于地方。因为地方财政在非税收入的收取方面,特别是行政事务性收费和罚款,其积极性显然高于中央,其收取规模也要超过中央财政非税收入的规模。
彭鹏的分析得到了财政部在今年4月公布的“2013年全国财政收支情况”的数据支持。2013年我国财政中非税收入18646亿元,比上年增长12.1%,而且非税收入增长快于财政收入的局面已持续3年。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针对非税收入增速过快这一现象分析认为,在当前的财税分享体制下,中央政府财力大,地方政府财力小,但是地方所负责的事权却没有减少,花钱的地方反而越来越多。当地方政府面临税收收入增幅放缓,支出规模却并未明显缩减,需要花钱的地方太多,仅靠收税又收不到那么多的钱,自然会想方设法打非税收入的主意。
上海行政学院的刘志广教授认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中的大量非税收入都游离于预算之外,使得地方政府及其政府官员的自由裁量权不断膨胀,权力滥用导致的腐败和特权现象也越来越严重。
知名财税研究网络博主蔡红东向记者介绍,前些年,国家仅要求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纳入一般预算管理,对其他类别的非税收入是否纳入一般预算管理未做强制性规定,尽管2010年财政部下发《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将教育收费以外的所有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但要彻底整改到位还需时日,这难免给征管对象违法乱纪带来了可乘之机。(记者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