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立法监督为重点积极开展工作
记者 朱宁宁
8个方面,39项工作要点——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对外公布。
梳理后可以发现,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重点突出,围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开展各项工作,其中多项内容备受关注。
制定民法总则修改证券法等
立法工作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和主要任务。全国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首位。2016年的工作要点显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实施修改后的立法法和调整后的立法规划,加快重点领域立法。
首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产权制度、投融资体制、分配制度,制定民法总则、环境保护税法、房地产税法、船舶吨税法、烟叶税法、资产评估法、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等,修改证券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
其次,统筹推进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法律制度建设。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制定慈善法、中医药法、社区矫正法,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红十字会法。围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围绕构建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修改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制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粮食法等。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制定国防交通法、修改现役军官法等。加快推进反腐败方面立法,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研究修改行政监察法。此外,还将做好改革试点授权决定相关工作。
开展对地方性法规主动审查
为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紧扣党中央提出的新发展理念、改革举措、法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确保宪法法律得到有效实施,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结构性改革,推动“十三五”规划纲要全面实施。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监督工作:
首先,加强宪法实施监督。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开展好国家宪法日有关活动,组织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工作。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对新制定的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逐件进行主动审查研究,有重点地探索开展对地方性法规的主动审查,认真做好对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反馈等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宪法法律权威。
其次,开展六部法律的执法检查工作,分别是食品安全法、水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加强跟踪督办,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围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值得一提的是,在加大对财政预算决算的监督力度方面,将落实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把督促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与审查监督政府、部门预算决算工作结合起来。对民生保障方面的监督也是今年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围绕国务院制定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情况、城市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畅通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渠道
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直深入探索的问题。为此,工作要点显示,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从多方面积极发挥代表的作用,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努力畅通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
首先,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工作。完善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和方法,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与编制立法计划、制定修改法律紧密结合,邀请相关代表参与立法起草、论证、调研、审议等活动,进一步拓展全国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认真研究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把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推动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完善政策相结合,加强综合分析,抓好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协调服务。
其次,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深入落实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代表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和反映所直接联系的代表对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继续推进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和征求意见工作,做好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参与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活动等工作,建立计划、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机制。推动“一府两院”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再次,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制定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健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完善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处理反馈机制,拓宽和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更好发挥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作用。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精神,加强代表思想、作风建设,支持选举单位依法加强代表履职监督。
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对外交往
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对外交往方面,将重点做好与主要大国、周边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议会的交往工作。保持与主要大国和周边国家议会高层交往的良好势头,为党中央运筹大国和周边国家关系发挥积极作用。
工作要点显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对外交往。结合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多层次对外交往。密切与各国议会联盟的交往与联系,积极参加议联大会、亚太议会论坛、亚洲议会大会和拉美议会等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的活动。发挥外事委员会交流窗口作用,推进有关专门委员会、友好小组和办事机构与外国议会的对口交流,广泛深入开展友好工作,广交深交朋友。拓展交往渠道,密切与有关国家议员、工作机构、议员助手的工作联系,组织年轻议员代表团互访活动。办好亚非国家议员研修班。
有针对性地加强与主要大国的议会外交工作,推动其批准与我国缔结的引渡条约、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以推进我国反腐败斗争和追逃追赃国际合作。
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
今年的一个重头戏是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工作要点显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风清气正。加强与有关地方和部门的沟通协调,准确了解和掌握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选举工作中重大问题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认真研究答复选举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和工作问题,举办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学习班和培训班,做好全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研究并适时提出关于做好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此外,还将推动各级人大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精神,总结交流地方行之有效的探索和经验,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继续加强与地方人大的工作联系、工作交流、工作协同,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积极探索加强人大智库建设
根据工作要点,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积极开展自身建设,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和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效,认真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制度规定,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发挥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核心作用。将加强调查研究,加强理论分析,促进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加强人大智库建设,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特点和规律,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