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累累前科不悔改 带病设赌仍获刑

27.05.2014  14:58
  仙游一男子张某三次因抢劫、盗窃等罪入狱,却不思悔改,在自己已经尿毒症晚期的情况下,竟然仍与人合股开设赌场牟利。近日,仙游法院以其开设赌场罪判处其期徒刑二年。     张某曾因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刑期一年六个月,刚出狱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二次“出宫”不久后张某竟再次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后因张某患有尿毒症未实际送监执行。     然而,三次的法律刑罚没有威慑住张某。2013年8月初至9月4日中午,张某与郭某等五人合股开设赌场,张某与林某合占一股,其余三人各占一股。由张某负责纠集群众参赌,其他四人负责抽牌轮流坐庄,所收“堂钱”按所占股份进行分成。在开设赌场期间,共非法盈利1.92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张某分得0.24万元。在审理过程中,经仙游县医院组成专家组对张某进行病情鉴定,认为张某患有尿毒症晚期血液透析、肾性贫血等病,建议继续规范血液透析治疗。     仙游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前犯抢劫罪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应予数罪并罚,且有前科,可酌情予以从重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记者 林翰 通讯员 陈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