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法院:路遇女子主动献身 艳遇原来是陷阱

10.10.2014  18:50
  老叟路遇女子主动献身,艳遇原来是陷阱

   家住仙游盖尾的胡大伯(化名)在田间劳作时遇到一女子主动献殷勤,原以为是场美丽的艳遇,没想到艳遇的背后竟是一个用钱都填不完的坑。近日,仙游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

               

               路遇女子攀关系,顺水推舟成了事

   胡大伯年届七旬,是仙游县盖尾村一村民。2012年11月14日下午,胡大伯准备去田间干活时,在路上遇到一个自称“阿英”的陌生女子。阿英谎称认识胡大伯,提出要到胡大伯家与他说事,信以为真的胡大伯遂带着阿英回到自己家。到了胡大伯的家后,阿英主动宽衣解带要与胡大伯发生性关系,胡大伯以为自己碰上了艳遇便顺水推舟与阿英成了事。

                

               艳遇之后要钱财,三番四次翻了脸

  事情办完后,就在胡大伯还暗自窃喜占了便宜时,阿英突然扑通跪下称自己刚才骑摩托车撞了一个小孩需要赔钱,希望胡大伯能够帮助她。胡大伯顿生怜悯,就给了阿英1500元,之后二人互留了电话号码表示以后再联系。

  三天后,阿英与胡大伯见面再次发生性关系后,阿英说她要做桂圆干生意需要钱后,胡大伯便给了她2000元。之后阿英又以同样的理由多次向胡大伯索要钱财共7800元。甚至阿英还谎称自己摔伤、出血要胡大伯给她102500元,并撂下话称若是不给钱的话,连桂圆干的钱都没有了,无奈的胡大伯不断地向身边亲戚、邻居借钱汇款给阿英。在胡大伯与阿英认识的三个月内,胡大伯共给阿英225000元,其中的4万元竟然还是按照阿英的要求汇到与阿英同居生活五年的男子账号上。

案发后无力付款,女子潜逃数月后被抓

  眼见给阿英的钱都有去无回,且没有签下借条,胡大伯开始找阿英讨债,怎奈阿英都拒不还款。2013年3月19日,无奈的胡大伯向公安机关报案,在公安机关的介入下,阿英担心出事就断断续续还给胡大伯105000元,但之后因为无力还款便关了手机逃往外地去了。2014年2月28日阿英被公安机关抓获。

  阿英被抓获后,对自己的事供认不讳。原来阿英曾在2006年也因诈骗一位老人而被仙游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出狱后阿英便一直从事买卖龙眼干、地瓜干的生意。后因生意缺少资金时,正好碰到胡阿伯,就顺势打起胡阿伯的主意。

  仙游法院审理认为阿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25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构成诈骗罪。且阿英犯有前科,应对从重处罚,故对阿英做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