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法院:“老赖”拒执法院判决获刑

27.08.2014  10:06
  本报讯 (陈国孟 梁圳明) 张某(化名)明明有足够钱还债,却宁愿买车也不想还钱,不把法院的生效判决当回事。近日,张某被仙游县法院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张某懊悔地说:“如果早知道拒不执行会被判刑,我早就把钱还了。

  据悉,2011年,张某因拖欠吴某、蔡某借款共计人民币5.5万元被诉至仙游县法院,法院要求张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5.5万元及利息。但在判决生效、立案执行后,张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对法院执行通知视若无睹,并在去年12月,购买了一辆含税约10万元的轿车。今年4月,张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归案后,张某主动变卖新买的轿车,支付偿还了拖欠吴某、蔡某的借款5.5万元及利息。

  仙游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张谋有能力执行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但鉴于案发后其已按生效判决履行全部还款义务,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又能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故结合具体案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