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强化纪检干部话语权 确保聚焦中心突出主业

11.08.2014  03:59

  福州日报8月10日讯 近日,仙游县委制定了《关于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四转一强”工作实施意见》,对乡镇(街道、管委会)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在班子成员中的排序作出明确规定。

  《意见》明确,乡镇纪(工)委书记(组长)排在同级党(工)委(党组)副书记之后、其他班子成员之前;党委(党组)未设副书记的,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排在正职之后、其他班子成员之前。

  《意见》还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分工进行了规范,今后,县纪委书记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外不分管其他工作,不挂钩联系乡镇。

  据悉,此举旨在提高纪检干部在班子成员中的话语权,确保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突出主业。

  (福建日报记者 陈荣富 通讯员 陈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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