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后面的福建法院那些事(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和司法形象
28.01.2018 15:31
本文来源: 法院
黄志丽代表再次整理身上的法官制服,抬起头,带着微笑,迈着自信的步伐走向“党代表通道”,在境内外媒体的“长枪短炮”前停下脚步。
“大家好!我叫黄志丽,是来自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的基层法官。”简短大方的开场白后,黄志丽向媒体介绍了自己:“少女时代我有个‘侠女梦’,一心想匡扶正义、扶弱济贫。很幸运的是我成为了一名人民法官,我的‘侠女梦’在法官生涯里得到了实现。十几年的法官生涯,办了5000多件案件,没有被改判发回,在上万名当事人如释重负的笑脸里,我收获的是满满的幸福。”从容平实的话语吸引了在场的100多家境内外媒体的关注。
黄志丽分享了亲身经历的一个小故事。来参会之前,她在村里调解。一位老奶奶给她端来了一碗糖水鸡蛋,希望通过她带句话给党中央:感谢党培养了很多好干部和好孩子。“说实话,当时我的整个眼眶都红了。” 黄志丽很感动。
“党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名普通党员,我一定努力成为联系党和群众桥梁的一块砖。”黄志丽坚定地说。
作为首批亮相“党代表通道”的党代表,黄志丽表示,能有这样一个机会与媒体近距离“面对面”交流,感到特别自豪,“党代表通道”的设立也表现了我们党开放、包容、自信的态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说,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我将牢记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与全省的法官一起,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共同努力 。”黄志丽说。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旗帜鲜明讲政治,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贯彻党组工作条例,认真落实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完善干部选任和业绩考评机制,省法院举办各类培训班144期、培训77844人次。
●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能力提升行动和“四个人才工程”建设,与高校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推进法官逐级遴选、双向挂职锻炼和岗位练兵、传帮带等,开展审判技能竞赛、司法警务技能演练等,提高队伍素质形象。
狠抓正风肃纪和反腐败斗争。
●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准则、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健全大督察机制,开展网上督察、明察暗访、效能检查等,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监督员、廉政监察员作用。
●抓好巡视、审计和司法巡查等的整改落实,全省法院第二轮司法巡查做到全覆盖。
●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三不腐”机制工程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五年来全省法院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170件172人。
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深化“三级联创”“五联三创”,完善“1263”党建工作机制。
●抓好党建带群建,加强省法官协会、省女法官协会和工青妇工作,推进党员先锋岗、青年文明号和文明行业、综治平安创建等。
●坚持严管厚爱,做好关爱干警和老干部工作,建设“和谐机关、温馨家园”。。
光荣榜:
去2017年,省法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省“平安先进单位”。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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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1.2018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