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34亿元债券资金将投入重点公益性项目

23.05.2014  11:10
  今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省政府提交的2014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根据方案,国务院批准,2014年我省政府债券规模116亿元(不合厦门16亿元),债券收入全额纳入省级预算管理。其中34亿元将用于重点公益性项目支出。

  债券资金主要将用于:34亿元支持重点公益性项目支出,其中将安排26亿元支持交通路网建设,安排8亿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56亿元支持新增长区域建设;26亿元支持县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生态建设,重点支持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示范点等建设。(谢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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