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两年来有268人贪污受贿获罪 处级干部19人
昨日,为期两天的漳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专题审议漳州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漳州市中级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
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洪清在报告中指出,2012年1月至2014年7月,漳州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20件470人,其中贪污受贿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281件,大案率87.82%;处级干部19人,科级干部71人,现已提起公诉353人;法院已判决有罪268人,有罪判决率100%,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800多万元。
其中,着力查办影响经济发展的贪污贿赂犯罪,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从中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8件107人;围绕市委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部署,开展查办“两违”背后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办行政执法人员索贿受贿和向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等案件50件76人;保障城镇化建设,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查办环境监管、矿产资源监管等环节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件16人。
着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共查办涉及民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6件268人。针对农机补贴、种植补贴等惠农专项资金被骗取、侵吞等问题,共查办贪污、挪用、截留惠农专项资金以及在专项资金管理、发放、使用过程中收受贿赂等案件63人。针对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共查办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中收受回扣、套取新农合资金以及利用卫生行政执法权收受贿赂等案件34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共查办收受贿赂的执法人员45人、司法人员6人以及以逃避刑事追究为目的的行贿人16人。
着力查办行贿犯罪,共查办行贿犯罪63件76人,其中2012年查办11人,2013年查办34人,2014年1月至7月查办31人。(记者 沈华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