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检察院请人大代表公安民警旁听受贿案庭审
28.05.2014 12:09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5月28日讯(林九珍 吴娟) 5月27日上午,南平市检察院指定邵武市检察院管辖的原浦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干警余某受贿一案在邵武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当庭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10年,并没收其收受、索取的25万元人民币。
检察机关指控,余某在2013年8月间,利用职便在办案过程中徇私枉法,为他人谋利,收受、索取他人贿赂25万元人民币。检察机关认为,余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法庭上,余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行供认不讳。
庭审过程中,应检察机关之邀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检察干警、公安民警30余人,面对庄严肃穆的庭审,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受到了深刻的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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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5.2014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