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环保局引入司法机制加大环保执法
29.05.2015 20:46
本文来源: 法制办
云霄县环保局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主动引入司法机制,与县检察院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构,强化部门间环境保护工作的信息共享、执法互动、案件侦办、协同督办等。通过设立 “生态资源检察工作室”,旨在强化对生态资源案件执法实施监督、参与生态资源领域综合治理,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信息交流、沟通协调和案件移送。重点解决峰头水库和漳江流域工矿企业违法排污、乱采滥挖、乱砍滥伐、使用剧毒农药、破坏红树林等问题,力求为该县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治理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生态资源检察工作室成立以来,着手组织相关人员对峰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情况开展调研,指出了当前饮用水源保护存在三大问题:即1、水质较差,上游水污染;2、生态环境保护缺乏监管,存在大面积种植巨尾桉;3、违法捕捞情况不容乐观等问题及原因,并对饮用水源保护提出了有效的建议对策。云霄县峰头水库隶属市水利局处级建制单位,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集雨面积333KM2,总库容1.77亿M3,多年平均流量3.5亿M3,最小下泄流量30M3/S 。随着经济的发展,已由初始的农业灌溉为主,转变担负着“两县两区”(云霄县、东山县、常山管区、古雷开发区)近100万人口的饮水重任。为更好保护峰头水库饮用水源地,保障城乡群众生活饮用水安全,本着守土有责,敢于担当的精神。云霄县立足“起好调、弹好琴、唱好歌”。从根本上解决峰头水库水源污染而引起的社会问题。2015年4月16日,云霄县副县长朱文挺率县环保局、马铺乡领导奔赴平和县,在平和县政府副县长朱新丰、汪水前的精心配合下,当即召集平和县直相关部门领导及安厚、大溪、国强、五寨等流域所在地乡镇领导共商治理方案,争取在四月底前共同完成峰头水库水流域治理项目可研报告,共同向中央财政申报专项治理资金6000万元。 2015年4月24日,生态资源检察室接到网上举报反映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周边水环境问题,及时协同开发区环境保护相关负责人员对开发区周围水环境进行实地监督调查,有效监督促进相关责任部门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力度,通过此次环保联合检查行动有效促进云陵工业开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今后,生态资源检察工作室将继续强化对生态资源案件执法实施监督,通过开展对环境保护案件的立案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参与生态资源领域综合治理,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为云霄县和谐生态文明环境建设,确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云霄县法制办 供稿)
本文来源: 法制办
29.05.2015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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