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四查”为抓手确保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
26.03.2015 10:03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是企业自查。督促指导辖区企事业单位就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标准、设施设备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安全经费投入、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三同时”等情况开展自查自改工作,检查记录做到部位、内容、隐患危害、整改措施“四清”。
二是乡镇(街道)普查。围绕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要求,突出本地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情况,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和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及作业场所安全环境等情况,党政主要领导在大检查期间带队检查不少于一次,各分管领导带队检查不少于3次。
三是行业主管部门抽查。突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对危化品、建筑施工、专业市场、机械制造、特种设备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实施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查处“三违”、“三非”、“三超”现象,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等情况,大检查期间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不少于2次。
四是市政府综合督查。由市安委办牵头,联合市政府督查室、效能办等部门,按照“四不两直”要求,重点督查各级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并定期开展督查通报,督查结果抄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南安市安监局 林华东)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6.03.2015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