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印发实施方案 为困难老人提供家庭适老化改造

29.08.2020  11:22

  省民政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福建省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将为我省散居特困、低保家庭中的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适老化改造,从而降低老人在家庭发生意外的风险。

  据了解,老年人随着年龄增长,身体机能退化,对于家庭住宅安全性、舒适性、方便性的要求更高,但目前我国家庭住宅适老化水平普遍较低,且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的大多房屋建设年代早、房屋老旧,对居家老年人安全带来隐患。

  方案提出,适老化改造由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提供技术支撑,施工单位进行改造建设。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对易绊脚的地面进行处理,消除(或减缓)高低差;在坐便器、浴室、通道等安装安全扶手;浴室加装安全浴凳或助浴椅;蹲坑加装坐便椅或更换坐便器;对厨房、卫生间以及其他有需要的地面进行防滑处理;对老旧的厨房操作台进行改造;对卫生间洗脸台进行低位改造。

  对于家庭适老化改造,省级财政按每年1万户、每户1000元标准予以补助。改造以自愿为前提,老年人及其监护人、老年人家庭成员必须自愿申请,改造方案须经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同意后实施。有需求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持相关证件自愿到村(居)申请。(潘园园 苏依婕)

【责任编辑:彭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