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研究员:中高速增长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基础
●中国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征途上,已经走了一半的路程,但到了后半段,风险仍然存在。未来几年,中国应更加注重保持经济较快增长,更加注重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更加注重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
●十八大确定了到2020年GDP比2010年翻一番进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一目标要求2014-2020年GDP年均增长率达到6.7%,这是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坚实基础。
●预计在本世纪20年代前半期中国有望实现向高收入阶段的过渡,从而成功实现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壮举。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高玉伟近日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当前中国迎来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时期,尽管陷入所谓“中等收入陷阱”的可能性较小,但仍面临较多挑战。中国要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必须借鉴亚洲、拉美等国家的经验,确定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路径与策略。新常态下,中国经济面临的环境和条件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巨大变化,这要求及时重估和调整发展战略,科学合理制定发展政策,谨慎应对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和风险。
国际经验的借鉴
高玉伟说,所谓“中等收入陷阱”,是指当一个经济体达到中等发展水平后,由于不能顺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新的增长动力逐渐衰竭,最终出现经济增长徘徊停滞的现象。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经济体在不同时间成功跨越了“中等收入陷阱”,考察它们特别是那些在二战之后实现赶超的经济体的发展经验,可以为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提供借鉴。
以日本、“四小龙”为代表的亚洲经济体,一直被看作是实现赶超并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典型代表。不考虑物价和汇率变动等因素,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的名义人均GDP从1000美元增长到12000美元以上,大致用了18-20年的时间,在此期间这些经济体名义人均GDP美元值的年均增长率达到10.3%-14.9%。
上述经济体能比较顺利地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发展经验主要归结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适时改变发展战略,坚持出口导向型经济。二是实施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三是重视科技教育,培育经济增长动能。四是注重社会公平,调节收入分配格局。
从经济增长的轨迹来看,大部分拉美国家长期处于中等收入阶段,没能实现向高收入阶段的跨越。尽管巴西、阿根廷、乌拉圭和智利等国目前均已成为高收入国家,但这些国家人均GDP从1000美元增长到12000美元以上,都经过了35年以上的漫长历程。因此,拉美国家一直被视作没能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典型代表。高玉伟认为,究其原因,也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经济增长动力缺失。20世纪30年代至70年代,拉美国家长期实行进口替代战略,导致国内企业在政府保护下效益低下,缺乏国际竞争力,无法在出口中获得优势,危及经济的持续增长,传统上依靠投资拉动和低成本劳动力的经济增长模式难以为继。二是投资消费结构失衡。三是产业结构不合理。四是国内贫富差距过大。
以俄罗斯、匈牙利等为代表的前社会主义国家长期实行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造成资源错配,生产效率低下,经济发展比较缓慢。高玉伟表示,前苏联和东欧国家之所以陷入“中等收入陷阱”,最主要的原因是长期实行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对经济社会转型产生强大的牵绊。
中国面临的挑战
回到中国的问题。高玉伟表示,2001年中国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2014年中国人均GDP突破7000美元,未来几年仍将继续向高收入阶段迈进,但也面临来自经济增长动力、居民收入分配和资源环境约束等方面的压力。
首先,经济增长动力正在衰减,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正在受到越来越严峻的挑战。这包括:“人口红利”不断衰减,劳动力成本继续上升。随着人口结构的老龄化,中国劳动年龄人口不可避免地开始减少,2012-2014年16-59岁的劳动力分别减少345万人、244万人和371万人,以后可能还将继续减少。随着城镇化的推进,近10年来外出农民工从2000年的7849万人迅速增长到2013年的1.66亿人,农村可转移的剩余劳动力日益减少。随着劳动者受教育年限的提高,我国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人数将超过1万人,具有高中和中专文化程度的将超过1.5万人,他们就业所要求的劳动报酬将不断提高,加上各地最低工资的不断上调,劳动力成本可能将继续上升。
投资高增长难度越来越大,依赖出口的格局难以持续。中国国内投资的出口导向特征比较明显,而大规模出口导致大额顺差,内外经济日趋不平衡,中国由此面临较大的国际收支压力。
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有待提高。虽然近年来中国自主创新实力大大增强,但重大科学发现和产业核心技术相对较少。同时,中国创新资源配置重复分散、使用效率不高、共享不足,企业创新动力和活力不足,创新对改善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其次,居民收入分配格局不合理。高玉伟表示,当前中国的居民收入分配格局,是改革开放以来一系列经济发展因素和体制改革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近些年来,中高收入阶层比重相对于低收入阶层比重的逐步扩大,使我国收入分配格局加速向“金字塔型”演变。“金字塔型”收入分配格局并不理想,它对应着更大的收入差距,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橄榄型格局还有较大差别。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实现大幅增加。但与此同时,居民收入差别逐步扩大,城镇内部和农村内部的收入差别也有不同程度的扩大。
再次,资源能源和环境不堪重负,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约束越来越明显,突出表现为能源、矿产等资源供应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不足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矛盾加剧。
跨越的路径选择
面对挑战,高玉伟提出三方面的路径选择。他说,2001年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以来,中国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征途上,已经走了一半的路程,但到了后半段,风险仍然存在。未来几年,中国应更加注重保持经济较快增长,更加注重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更加注重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
首先,保持经济较快增长,实现2020年GDP翻一番的目标。他说,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国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难以为继,转方式、调结构的任务迫在眉睫。从“出口+投资”拉动转向以消费为主的内需拉动,这是中国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和保障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课题。十八大确定了到2020年GDP比2010年翻一番进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一目标要求2014-2020年GDP年均增长率达到6.7%,这是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坚实基础。
据计算,如果在2021年实现人均GDP突破12000美元,要求2014-2021年人均GDP美元值年均增长率达到7.3%;而要在2023年实现人均GDP美元值突破12000美元,则要求人均GDP美元值年均增长率达到5.8%。综合考虑中国经济增长潜力、全面深化改革红利以及物价和汇率的可能变动,预计在本世纪20年代前半期中国有望实现向高收入阶段的过渡,从而成功实现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壮举。在促进经济较快增长的同时,中国经济结构也将不断优化,这既包括需求结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调整,也包括产业结构、就业结构的调整。
其次,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保持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同步。高玉伟说,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即所谓中国的“收入倍增计划”。这就要求在保持经济较快发展的同时,政府和企业适当让利,保障劳动者报酬和居民收入较快增长。
统计显示,2001-2010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9.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6.7%,均高于未来7年实现“收入倍增计划”所要求的增长率。根据“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7%以上。受惠于中国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以及一系列富民政策措施的切实推行,预计未来十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率能够保持7%左右,中国的“收入倍增计划”完全可以实现。
再次,坚持共同富裕道路,形成理想的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这必须建立在持续推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通过调整分配制度和政策来逐步实现。高玉伟说,只有经济增长到高收入阶段,人均GDP超过12000美元才有可能实现,否则就不存在实现的基础。而且最低收入阶层、较低收入阶层的人口比重,均需比2010年的实际比重有较大降低,中等收入阶层、较高收入阶层、最高收入阶层人口比重均需比2010年的实际比重有大幅提高,培育大量的中等收入阶层或者中国的“中产阶级”。
实现跨越的策略
高玉伟表示,展望未来,中国有条件有能力应对“中等收入陷阱”的挑战,但也要注意到,中国经济面临的环境和条件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巨大变化,这要求及时重估和调整发展战略,科学合理地制定发展政策,谨慎应对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和风险,在深化改革、转型升级、改善分配、成果共享上有所突破。
第一,深化体制改革,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通过取消和下放审批权限,政府逐渐退出对微观实体经济的干预,将政府工作的重心从直接引导经济建设转变为真正的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要建立健全市场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放宽部分行业的准入门槛,鼓励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参与重点领域建设。与此同时,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搞好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激励机制运用。
第二,加快转型升级,培育经济持续增长新动力。高玉伟表示,对于传统产业,必须抱着壮士断腕的决心,有扶有控、有保有压,不断提升中国产品和服务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置。更重要的是,坚持培育壮大新产品、新业态,建立产业结构持续升级机制,促进服务业、高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同步推进“新四化”,以城镇化带动投资和消费均衡增长。要抓住世界新技术和产业革命机遇,加快“宽带中国”、“智慧中国”等建设,加快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整合通讯、能源、交通等三大网络,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区域梯度开发,形成投资、消费更均衡拉动增长的新动力。
第三,合理有序分配,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要理顺国民收入分配关系:一方面,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另一方面,要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要做到这两个方面的“提高”,就要推动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结构性减税,减轻居民和企业负担;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健全社会保障,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要继续加大投入力度,扩大覆盖范围和覆盖领域;二要采取有效手段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和质量。
(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