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奥林匹克中心体育馆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福建省奥林匹克中心体育馆内。
二、招标内容:
装修改造范围:底层练习馆、二层练习馆、一层主馆A区、一层主馆B区、二层主馆及三层主馆。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及设计图纸。因本项目为装修改造,计量范围及层高等现状为现场查勘、测量获得数据,投标人要充分查察现场情况,并根据企业自身条件进行报价。
项目业主:福建省奥林匹克中心
招标代理:福建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公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装饰工程施工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建造师资质(须经注册)或持有不低于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四、发包价
本工程建安工程控制价为832061元(含预留金70000元),根据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发包价为建安工程总价优惠5%,发包价为793958元,未按此发包价报价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发包价计算方法:762061×95%+70000=793958元)
说明:本项目控制价832061元中,含有暂列金额(预留金)70000元,作为沉降缝漏水修缮、卫生间水电修缮改造的预留费用,此部分费用待项目竣工完成后,按实结算。
五、工期要求: 70 日历天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2015年2月9日 10点前)汇到福建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公室专用帐户,并应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为省奥体主馆室内装修投标保证金。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非前三名)在开标后7天内退还。
中标人及第二、三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要求签署了合同协议书并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
七、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不含预留金),项目业主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预付款转为履约保证金。
八、质量保修期:一年
九、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 2 月 2 日~ 2 月 6 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凭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设计图纸、总计400元。
地点:福建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公室
十、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各投标人应于2015年 2 月 9 日上午11:00前,在规定时间内前将密封资料与报价送至福建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公室,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按招标文件第九点要求进行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未按上述时间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我方将不予以接受。
十一、开标:
1、开标时间:2015年 2 月 9 日下午 15:00
地点:福建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公室
2、评标办法:
(1)组成评标委员会,由省体育局、业主单位及本办相关部门代表组成;
(2)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每个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程序的评标。否则,其投标为废标,不予继续评审;
(3)确定有效投标人名单(通过响应性评审),如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投标活动结束,重新组织招标;
(4)由各有效投标人用“摇号机”进行摇号,摇出代表各自号码球;
(5) 在局监察室和局经济处的监督下,由评委用“摇奖机”对所有有效投标人的号码球进行摇号,随机摇出三个号码,按先后顺序,分别为第一个摇出的号码球的号码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摇出的号码球的号码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摇出的号码球的号码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凡对上述内容提出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形式与福建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公室联系。
地址:福州市五四北路330号省体育馆东侧三楼
联系人:兰龙辉 马翠芸
联系电话:0591--87737634
传真号码:0591-87737853
投标保证金指定汇入帐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1502014210002575
二0一五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