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解读中央对香港政改底线:特首必须爱国爱港
特首必须爱国爱港 政治原则不容让步
香港政改 中央底线不会变
针对香港当前存在的政改争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等中央几位主要涉港官员近日密集发表讲话。香港舆论解读,中央态度已经十分明朗:政改方案必须在基本法框架内提出,行政长官候选人必须爱国爱港、不可以对抗国家,这是中央的底线。
政改争议是政治问题
“这次关于香港行政长官普选的争议,比历次争议都激烈。表面上是制度之争、规则之争,而实质上是政治问题。”李飞8月22日在深圳与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座谈时表示。
如果香港能够顺利拿出政改方案并获通过,2017年就可实行特首普选。但是,香港激进反对派要求特首候选人必须经由“公民提名”,并以违法的“占领中环”胁迫,给政改平添波折。根据香港基本法45条的规定,特首候选人应由提名委员会提名。
中央几位涉港官员在讲话中点明了反对派的真正心思。李飞指出,香港反对派提出的政改观点背后,贯穿着一个简单的逻辑,这就是要求允许与中央对抗的人能够通过普选担任行政长官,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做不到,就要求在基本法之外另搞一套所谓的普选办法,如果不答应他们的要求,就不是“真普选”、不符合所谓的“国际标准”,就要“占领中环”、搞公民抗命。“天底下哪有这个道理?所以,我们反对这种主张,理直气壮。”
香港中联办主任张晓明23日出席香港新一代文化协会40周年会庆典礼时,同样强调摆在香港人面前的不是方案之争,而是香港与中央的互动模式之争。他说,如果真正有国家观念,真正认同“一国为先”的原则,真正认同基本法的规定,真正认同中央对香港的管治权,包括对香港政治体制改革的主导权,政改就不会有这么大的争议。
冲击中央底线注定徒劳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刘迺强23日在香港表示,中央一向不会轻易将一件事定性,但现在已多次表明香港普选本质是政治问题,所以“一步都不会退让”。他指出,行政长官候选人必须要爱国爱港、不可以对抗国家,这是中央的底线。中央非常有诚意去落实特首普选,但一定要在这条底线之上去讨论。
香港特区政府提出政改方案后,须经香港立法会通过。刘迺强指出,若反对派议员一意孤行,中央便会“由得你否决”。若普选由此被耽搁,反对派则需负责任。
针对“占中”威胁,李飞直言,“如果因为有些人威胁发动激进违法活动就屈服,只会换来更多、更大的违法活动,香港将会永无宁日”。《香港文汇报》专栏作者黎子珍就此评论,当年撒切尔夫人表示中国取代英国管治“香港就会崩溃”,邓小平针锋相对地回答:“那我们要勇敢地面对这个灾难。”那时的英国吓唬不了中央,今日的“占中灾难论”也绝不可能。政治讹诈最终只是徒劳。而“占中”发起人戴耀廷仍强调扩大“占中”规模可令中央退让的说法,不过是夜行人吹口哨,强作镇定却掩盖不了内心的虚怯。
评论员刘斯路指出,中央对香港实施“一国两制”的决心是不会动摇的,激进反对派企图通过要挟,逼中央让步,打错了算盘。
保香港繁荣才是好普选
《大公报》24日的评论文章说,行政长官必须“爱国爱港”,这一基本条件最早是由邓小平提出来的,但一地的领导人必须爱国家、爱当地,并不是邓小平的发明,原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爱国爱港”是香港人的本分,更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本分,假如行政长官不爱国、不爱港,甚至是一名“反中乱港”者,那就兹事体大。
只有爱国爱港的香港特首,才能保证香港的繁荣稳定。而提名委员会的作用之一,就是筛选出爱国爱港的候选人。在深圳举行的香港政改座谈上,香港不少政界人士表示,在国家安全的前题下,行政长官候选人要过半数提名委员会委员支持才能出闸并无不妥,普选方案不存在反对派所谓的国际统一标准,而应符合法律规定和香港的实际情况。
全国人大代表、香港新界社团联会理事长陈勇说,世界各国选举的规则有很大差异,例如美国总统选举使用选举人团制而非选民直接选举;英国首相亦非普选产生,而是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普选不存在所谓的国际标准,只有基本法的标准;不存在所谓真假普选,只有好的普选。
香港银都机构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监张康达说,一些人声称所谓国际标准,是以个人的标准来划线,而并非以法律的标准来定义,其目的是为了自己小圈子的利益,向中央讨价还价。建议行政长官普选的提名委员会参照现行的选举委员会,因为选举委员会的四大界别在香港社会已经具备很广泛的代表性,符合基本法关于普选行政长官的要求,选出来的行政长官具备充分的代表性。
针对香港社会当前有一种“即使政改方案不好也先接受,让普选实现”的观点,刘迺强说,不接受这种观点。并非反对派所说的方案才是好的,事实恰恰相反,普选没有国际标准,只有符合“一国两制”目标、维持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普选才是好普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