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促进农民增收要多轮驱动
2014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9892元,同比实际增长9.2%,城乡居民收入之比由2009年的3.33∶1下降到2.92∶1,首次实现了农民收入增长的“十一连快”和城乡收入相对差距的“五连降”,取得了来之不易的重大成就,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民经济和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农产品需求、农业投入、农民工就业和工资水平的增长将受到一定影响,加之国内农产品受到成本不断上升和国际市场价格“天花板”下移的双重挤压,要继续保持农民收入快速增长,面临严峻的挑战。因此,要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继续加大支持力度,挖掘增收潜力,延长产业链条,拓展农业功能,深化农村改革,实现农民增收的“多轮驱动”。
一是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各级财政要加快建立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先保证农业农村投入,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强化完善补贴、价格、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降低生产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强化社会化服务,引导农民采用减灾增产、节本增效技术措施。加强农产品营销促销,加快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大力发展涉农电子商务,促进产销对接。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推进农业扶贫开发,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攻坚。
二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的食物结构和生活方式正在发生显著改变,加工制品在农产品消费中的比重日益上升,休闲旅游、文化教育等消费需求加快增长,这为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与此同时,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也必然要求我们横向拓展农业功能,纵向延伸农业产业链、就业链和效益链。我们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牢牢抓住这个机遇,促进城乡产业融合互动,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使之成为农民增收的新动力。要充分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打造一批乡村休闲旅游村镇和产品。加快推动农业与加工、销售、服务一体化,形成“接二连三”的全产业链,提升产业附加值和综合竞争力。
三是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和创业。近年来,工资性收入逐渐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工资性收入的增收贡献率还会越来越高。因此,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和创业,是加快农民增收步伐的必然选择。目前,农民转移就业主要面临劳动力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有效覆盖率低等问题。为此,国家将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分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这些措施将有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步提高工资性收入。同时,国家还将通过完善税费政策、优化产业发展环境,鼓励和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四是深入推进农村改革。改革是发展的源泉,也是推动农民增收的强大动力。通过深化农村改革,不仅能有力保障农民的财产权利,为增加财产性收入开辟广阔空间,还能进一步激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全方位推动农民收入快速增长。
国家将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农业集约化、组织化水平。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更好地实现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分类实施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让农民能够更多地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为农业农村发展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