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探索农地经营权抵押处置

21.11.2014  07:56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文件提出要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按照全国统一安排,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实施办法,探索建立抵押资产处置机制。

针对土地流转,《意见》提出了四个“坚持”的基本原则: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创新,支持基层先行先试,靠改革破解发展难题;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以农民为主体,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坚持经营规模适度,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兼顾效率与公平,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确保农地农用,重点支持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

“《意见》对土地流转的各方面发展都进行了规划,尤其是在规范经营权抵押方面的安排非常及时。”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说。

今年以来,包括北京、四川、湖南等地陆续有金融机构启动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涉及机构包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各地城商行等。与此同时,国有大行也开始瞄准这项业务,工行、建行甚至国家开发银行都在这一领域有试点打算。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19省的相关地区正在开展试点。但是《经济参考报》记者此前走访多地发现,目前开展该项业务的地区,都或多或少因为法律、政策的现实阻碍而面临重重困难,尤其是在抵押资产处置方面,现在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机制。

由于机制缺位,目前已经出现了因抵押物处置不当而产生的矛盾。郑风田表示,现在有好多地方的土地经营权全被村干部拿走后做抵押了,农民都不知道,一旦出现坏账就会引发纠纷。另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今年在山东某地,有农户把全村的土地经营权都流转过来,随后发现还不上200多万元抵押贷款,就选择了“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