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中加投资保护协定》下月起生效

16.09.2014  17:16

中新社北京9月16日电 (记者 石岩)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6日在此间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简称《中加投资保护协定》)将于2014年10月1日起生效。

沈丹阳在当日召开的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作上述表态。他称,中方已经收到了加方发来的外交照会,加拿大已经完成了《中加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内批准程序,中方对此表示欢迎,并积极评价“加拿大政府为推动协定生效所作出的努力”。

沈丹阳介绍,此前,中方已经于2013年2月7日照会加方,中方已经完成国内批准的协定程序,根据协定第35条第1款的规定,协定将于2014年10月1日起生效。

沈丹阳称,近年来中加经贸合作发展顺利,2013年双边贸易额达到544亿美元,截至2013年底双向投资总额累计超过510亿美元。

沈丹阳表示,中加双方于2012年9月9日签署了《中加投资保护协定》,共包括35条和6个附加条款,囊括了国际协定条款包括的重要内容,是中国迄今为止缔结的内容最为广泛的一个双边投资协定。

协定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中加两国双向投资,深化中加经贸合作,推动两国战略作伙伴关系迈向新台阶,造福两国投资者和两国人民。”沈丹阳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