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没买成还要付6000元违约金 中介称有利买家
福州新闻网4月21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徐强)“买车没买成,中介需要对卖家支付6000元违约金,可这笔钱为什么要由买家来支付?”昨日,市民范先生拨打福州晚报新闻热线968800反映了自己不愉快的购车经历。对此,中介方表示,如果要较真,范先生将遭受重大损失,建议范先生接受目前的处理方案。
范先生说,3月初,他通过273二手车交易网购买了一辆价值10多万元的二手车。由于手中的闲钱有限,范先生打算采取银行按揭的方式购车。但由于一些原因,范先生的贷款申请未能得到批准,购车一事泡汤。“当时合同有约定,如果是我违约,我将支付车身价2%的违约金。”范先生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中介方却要求自己额外承担中介方的违约责任。
据范先生介绍,中介方向卖家承诺一定能促成这笔交易,否则将赔偿卖家6000元钱。“他们之间的承诺跟我有什么关系,凭什么要我来承担违约责任?”范先生说,他也向12315反映了此事,但工作人员建议他接受中介方提出的方案,这让他很是不满。
昨日,记者联系了负责此次二手车交易的中介工作人员郑先生。郑先生说,在签订合同时,他曾将违约责任一字不漏地念给范先生听,尽到了提前告知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如果是范先生个人原因导致交易无法成功,范先生应向中介方支付车身价2%也就是2300多元的违约金。此外,范先生为购车所支付的3万元订金也不能取回。“现在不是纠结谁的违约责任问题,而是要尽可能地挽回损失。”郑先生说,作为中介方,他们可以不要2300多元违约金。但作为卖家来说,范先生的违约给对方造成很大的麻烦,如果要较真,卖家完全可以不退还3万元订金。“目前我们努力地与卖家协商,争取只收少量的违约金,然后将3万元全额退还给范先生。”郑先生说,目前他们已将15000元退还给范先生,只要范先生能承担6000元的违约金,剩余的15000元也可以退还。郑先生希望,范先生能够配合中介方的工作,尽快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