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78个县(市、区)实现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
11.02.2019 09:21
本文来源: 新华
日前,记者从福建省民政厅获悉,2018年,全省城乡低保年平均标准分别为7264元、7149元,比2017年底分别提高184元、2095元;城乡特困供养年平均标准分别为15648元、15384元,同比分别提高600元、1680元,两项农村标准均达到城市标准的98%,78个县(市、区)实现城乡一体化,占比93%,提前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走在全国前列。各地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超过省定扶贫标准,提前3年实现“与国家扶贫标准相衔接”的目标。
据了解,今年我省将实施社会救助兜底专项行动,聚焦特殊贫困人口精准发力,加快织密筑牢民生保障安全网,着力强化对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记者 潘园园)
本文来源: 新华
11.02.2019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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