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城区47个主要易涝点排水防涝工作责任人制度
29.09.2016 17:11
本文来源: 政府
1.明确责任分工,确定责任单位,由建委、城乡建总等6家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第一责任人,由城管委、卫计委、水务集团等作为协作单位。2.明确易涝点排水防涝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责任人职责,要求第一责任人全程负责指挥调度工作,现场责任人负责组织应急排水、垃圾清理、防疫消杀等具体工作。3.明确责任人工作要求,要求有关责任人在接到强降雨预警时第一时间到岗到位,提前落实人员、物资、设备,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做好现场处置工作。4.明确奖励问责机制,对因工作不落实或不到位造成严重内涝的依照有关规定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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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9.2016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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