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被两男子绑架上车 挣脱绳索从后备厢逃出
26.08.2015 08:09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东南快报讯(记者 刘清华)重庆男子伙同老乡绑架表哥的儿子,并向表哥勒索5万元,后因小孩自己逃出未能得逞。近日,谭某君和陆某犯绑架罪被仓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受害者小谭说,去年5月19日7点左右,他在新颐村菜市场附近被两位叔叔(陆某和谭某君)拦住,说要送他去学校。“我上车后,他们又说要带我去抓鱼。”小谭说,到了三环江边,两位叔叔用胶布封住他的嘴巴,只露出鼻孔出气。他的手被反绑在后背,两只脚也被绑了,随后被抬进后备厢。
“我挣扎了10多分钟,将双手、双脚挣脱出来。”小谭说,挣脱手脚后他解开眼睛和嘴巴上的胶布,打开后备厢朝路边协管员求救。车子停下后,他立即从后备厢跳下,两个协管员急忙报警。谭某君和陆某落网后交代,两人因经济拮据决定通过绑架获取钱财,并将目标锁定熟人小谭,准备向小谭的父亲勒索5万元。
谭某君称,他们驾驶小车往闽侯县南屿镇行驶,准备寻找合适的关押地点。车子途经闽侯县元峰小学时,小谭从后备厢逃脱并求救,两名交通协管员发现后报警。他们因为害怕,就在现场等候民警前来抓捕。据查,谭某君,1986年生,陆某1992年生,两人都是重庆市梁平县,谭某君是小谭父亲的表弟。
仓山区法院认为,谭某君、陆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的方法,劫持人质,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两人犯罪后在现场等待抓捕,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判决谭某君、陆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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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8.2015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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