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出台政策扶持工业发展
日前,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台了《关于扶持工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在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打造质量强区、鼓励自主创新、实施品牌战略、鼓励人才引进等各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在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上,对于年产值5亿元以上(含5亿),且产值增长20%以上的工业企业,奖励3万元;年产值10亿元以上(含10亿),且产值增长17%以上的工业企业,奖励5万元;年产值30亿元以上(含30亿),且产值增长15%以上的,奖励10万元。对首次获得“国家质量奖、省质量奖、宁德市质量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表彰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在实施品牌战略上,对于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或“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得“国家地理标志”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得“福建省著名商标”称号或“福建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在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上,首次获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首次获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支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对新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企业,每项发明奖励5万元。
在人才引进方面,在东侨开发区工业企业服务一年以上(以缴纳社保为依据),经开发区推荐,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评为“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评为“省海西创业英才”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省级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记者黄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