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业主没交停车费保安不让进小区 车辆遭喷漆
台海网7月21日讯 据海丝商报报道,前一天跟物业闹矛盾,第二天早上就发现自家小车被喷漆。矛盾的焦点是作为小区世居户该不该交物业费。
18日,家住南安市区柳南小区的陈先生觉得很气愤,他怀疑有人恶意报复自己。
业主没交停车费保安不让小车进小区
17日晚,陈先生在下班后,开车想驶入柳南小区,但被门口保安拦住。“保安说没办门卡、没交停车费,不让进入。”陈先生说,当时他的车子就被挡在小区岗亭前,而随后又有两三辆车陆续停在陈先生的车后,进入小区受阻。
当晚,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区门口的人越聚越多,不少世居户都下来了,小区的一位老人试图想要抬起小区门前挡车的杆子,让车子进入小区。这让物业和现场世居户的矛盾进一步激化,还惊动了民警。陈先生说,后来在民警的劝说下,保安才放行。
18日上午6时多,陈先生发现自己停在楼下的白色小车车身上被喷上写有‘还钱’‘欠钱’字样的红漆。表示自己根本没欠人钱的他,怀疑是小区物业报复所为。
据小区的其他世居户介绍,这样的纠纷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前段时间隔壁单元也有一辆车因为没交停车费,物业不让进小区,小车停在小区门口被喷漆。
18日,记者在小区门口看到,物业贴出的停车费标准中,小区世居户小车、货车等每月50元。
称物业服务不到位世居户不愿缴纳停车费
作为矛盾的“焦点”——小区停车费是怎么回事?
小区业主提供了2005年南安市柳南小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一份《南安市柳南小区改造建设有关政策解答(一)》文件,其中第十条写明,居住在安置区的被拆迁户属霞美畲世居户的,其本户所居住的楼房可免交物业管理费。
“我们是不用交物业费的,而小区内的停车位属于我们的公摊面积,物业公司将物业费和停车费捆绑在一起让我们交。”陈先生说,去年开始,小区的物业——南安市乘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就通知小区居民缴纳物业费以及停车费,但是大部分原住民都不同意,因而未缴纳。
随后,记者从柳城街道金街社区了解到,根据南安市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南安市乘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第十七条写明,在合同期内,小区无须交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相关物业应收费的安置户,其应交费由甲方(南安市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
也就是说,作为小区的世居户确实不用缴纳物业费。但在该合同的第十九条也提出,停车费由乙方(南安市乘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80元(露天车位)。
对于柳南小区停车收费问题,柳南小区业委会主任陈必尖向记者介绍,他们就小区物业收取停车费问题,也跟业主做了很多工作,业委会、金街社区居委会和物业三方经过多次协商,将世居户的停车费由80元降到50元,但是部分世居户仍不同意。
同时业委会也表示,世居户不同意缴纳停车费,很大程度是物业公司工作不到位。他们提出物业收停车费就要给业主相应的服务,包括业主到小区是否有车位停车;小区车位是否有监控,以保证车辆进小区后的安全保障等。
18日上午,记者前往柳南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了解情况,几名工作人员称负责人不在,他们对此并不知情。随后,记者试图联系负责人未果。昨晚,记者再次拨打该物业负责人电话,仍旧无人接听。
停车费该不该交听听律师部门怎么说
小区业主要不要缴纳停车费?
福建(南安)求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志聪表示,如果物业确实提供了相应的停车服务和管理,小区业主当中“有车一族”得到服务,就应该缴纳停车费。而业主提出,物业要做好停车管理,配备监控设施也有道理。
南安市经贸局物价科的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停车费应由业委会和物业自行商议决定。
南安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停车费不包含在物业费里,停车费包括物业提供的停车服务的费用和场地使用费,物业要做好停车管理,同时收费要做好公示。
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业主大会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车辆停放收取场地使用费的,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并支付代收酬金。收费标准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停放收取管理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对此,柳城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办事处将尽力协调居民与物业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