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祥家园多户遭窃 业主可起诉欠缴维修金开发商

02.06.2015  12:10

  针对390多家房企仍拖欠维修资金的问题,昨日,福建省人大代表陈展弘表示,福州市房管局可以根据相关法规,对欠缴房企作出行政处罚。同时,他建议业主通过法律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维修资金欠缴有多种情况

  据了解,1997年实施的《福州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规定,1997年1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之间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住宅物业,开发商按建设总投资额的2%拨付维修资金。

  两年后,建设部、财政部颁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维修资金由业主缴纳。中央与地方法规不统一,导致很多开发商不缴维修资金,到目前为止福州仍有393家房企欠缴这笔钱。

  近日,东南快报记者多次致电、发函到福州房管局,就欠缴维修资金的企业名单、总欠缴数量、如何催缴等问题要求采访,但没有得到正面回应。

  昨日,东南快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福建省人大代表陈展弘。

  “2003年前的维修资金,有五六亿的缺口。”陈展弘说,维修资金欠缴有多种情况,有的约定维修资金由业主缴,有的约定由开发商缴,有的约定由开发商与业主各缴一半。如果约定由业主缴的,业主应该将这笔钱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