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再次取消、下放和调整部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
16.03.2015 12:12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清理后,保留市级行政审批事项70项、服务事项117项
近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我市决定再次取消、下放和调整部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
此次清理涉及行政审批事项118项、公共服务事项137项。清理后,我市将继续保持全省设区市审批事项最少,其中,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保留70项、承接11项、取消4项(部分取消3项)、下放53项(部分下放18项)、转移7项;市级公共服务事项保留117项、承接7项、取消1项、下放36项(部分下放17项)、转移5项。
据悉,此轮清理结果将以市政府和市审改领导小组名义下发,向社会公布;保留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将纳入动态管理,不定期滚动清理,不间断取消、下放,做到应少尽少、应减尽减,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2014年底以来,漳州市审改办认真落实苏树林省长到漳调研的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全面清理规范现行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减、转、并、放”,及时承接国务院、省政府明确取消、下放和调整的审批事项,明确除涉及重大公共安全、国土、环保、宗教,以及省级委托、市本级事项和芗城区、龙文区个别审批权限保留市级审批外,一律不再保留审批,全部下放到各县(市、区)、开发区,确保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调整的调整。(吴海映)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16.03.2015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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