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确定2014下半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29.07.2014 13:19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会同安监、国土等有关部门开展以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等非法违法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按照规定实行挂牌督办。对违法乱纪的矿长和业主,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三是做好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要求全市所有煤矿必须在年底内完成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编制、审定和县级煤管部门备案工作。持续做好水害隐患源头的日常排查、采掘工作面论证、井下水文地质观测、每月一次从业人员水害专项培训以及井下采掘工程的实测填图等水害防治日常工作。
四是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标准和办法,将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与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机结合,加强动态监管和指导服务,定期组织考评。
五是抓好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督促煤矿企业按照批准的建设工期科学、合理地组织建设,纠正超工期建设、边建设边生产行为。按照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文件精神,做好简化和规范改建、扩建和资源整合建设项目审批工作,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管理。
六是抓好煤矿整顿关闭和整合重组工作。指导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结合我省煤矿淘汰关闭精神和整合重组工作要求,根据煤矿实际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切合实际、保障安全、有利煤矿建设提升的意见和建议,科学、合理地引导煤矿改造升级,确保我市煤炭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是抓好矿井生产能力管理工作。做好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和管理监督工作。做好改造提升、符合产业政策规定的最低规模产能矿井的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和建设项目生产能力确认工作。
八是抓好事故警示教育工作。继续抓好典型事故案例剖析教育,积极宣传事故矿井停产整顿有关规定、生产能力9万吨/年及以下矿井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一律关闭、事故矿井严厉追责等政策,让思想麻痹和心存侥幸的事故责任人受到更大教育和震慑,让非法违法煤矿付出更大代价,时刻警示着煤矿投资人和管理者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三明市煤管局)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9.07.2014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