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法院为43名农民工追讨工资

04.02.2017  17:34
  1月25日,农历腊月廿八,龙岩上杭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却驱车近50公里,抵达上杭县下都镇砂睦村,将79960元欠薪交到43名农民工手里。

  据悉,2015年,位于上杭县下都镇的某家具公司出现资金周转困难,随后开始拖欠员工工资,到2016年1月拖欠工资数额达598366元。2016年1月19日,公司原企业负责人郑某突发心脏病意外离世,留下许多复杂的债权债务问题,这也使得43名农民工一直未能领到被拖欠的工资。2016年8月,上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家具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裁决生效后,家具公司仍未支付工资,43名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发现该家具公司同时与多家企业存在债权债务问题,且已进入司法审查程序,目前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过执行法官通过执行联动机制寻找执行线索发现,郑某名下还有一家独资企业,且有财政局补助的燃煤锅炉淘汰关闭补助资金10万元尚在财政局未拨付。执行法官立即向财政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年1月24日,财政局将扣除拆除锅炉费用后的79960元补助款扣划至法院账户。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