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法院为务工人员讨回血汗钱
13.09.2017 18:52
本文来源: 法院
2013年,上杭某机械企业因行业不景气效益下行,2014年初开始拖欠刘某等64位务工人员工资,他们因生活无保障陆续从该企业辞职。2016年11月,刘某等人向上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企业支付拖欠的工资及被扣除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今年1月,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约定该企业共向工人返还工资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扣款22万余元。调解书送达后,该企业迟迟未履行。
2月6日,刘某等人再次向企业催讨工资无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杭县法院受理后,执行法官向刘某等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安抚他们的情绪,同时立即启动优先执行机制,组建专项执行小组,全面查控该企业名下财产,将该企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登记在该企业下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
此后,执行法官多次约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并说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近日,该企业主动向法院交清了64名工人的拖欠工资,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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