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一供销社主任挪用公款97万元 被依法逮捕

16.08.2014  20:37

  近日,上杭县某供销社职工挪用公款97万元。8月8日,经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上杭警方对涉嫌挪用资金案犯罪嫌疑人何某执行逮捕。

  7月7日,上杭县某供销社部分职工到经侦大队报案称,供销社原主任何某利用职便,从2011年11月3日到2012年1月20日间,将供销社资金75万元挪作他用,直至2012年10月15日才予以归还,有挪用资金嫌疑。大队经审查后,于7月8日对该案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何某利用职务便利,从2011年3月30日至2012年3月2日间,通过办理供销社账户的网上银行后,利用违规掌握的网上银行密钥,将供销社自有资金和供销社与某企业签订某交易市场项目建设协议所缴纳的合同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从供销社银行账户对外转账达15次,合计金额97万元,将97万元挪作他用。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