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法院:筑少年法治梦 让失足少年重返校园
22.05.2014 18:07
本文来源: 法院
“如果还有机会再次回到校园里学习,我一定会倍加珍惜,提高自身能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恳请再给我一次读书的机会。”这是一位叫小闻的失足少年写的信。2013年5月的一天,正读高二的他和同学小铭参与了一起社会闲杂人员聚众斗殴事件,导致一位劝解的路人死亡,小铭和小闻被大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面对未来,小闻和小铭充满了迷茫,他们渴望在刑满释放后可以回到校园重新学习,同时又害怕犯过错误的自己能否再次被社会接受。
在得知小闻和小铭有继续上学的强烈愿望后,审理该案的大田法院少年审判庭的法官和人民陪审员、退休教师范立洋四处奔走联系学校。然而这个复学之路却并不容易,一些学校找借口推卸,不愿意接收他们。但是,范老师和法官们并没有因此灰心,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终于把孩子们的读书问题落实下来。
近年来,少年犯罪呈高发态势。自2009年以来,三明法院判处少年犯罪人数1321人,判处非监禁刑的663人。失学少年复学难问题成为社会和家庭不安的因素。为此三明法院始终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将教育、挽救失足少年作为审判工作的重点,与市关工委联合出台《关于共同开展青少年教育帮扶活动的意见》,走出一条法理与情理和谐、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的少年审判之路。 责任编辑:严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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